想以殺人獲刑尋死,被判無期
晨報訊(記者
李婧)抑郁中學生刀砍熟睡室友并自殘,造成一死一傷的慘案。而行兇學生與受害者根本沒有冤仇。經過法醫(yī)鑒定,行兇的學生處于焦慮抑郁狀態(tài),想殺人后再被槍斃。昨天,市一中院判處行兇學生無期徒刑。校園暴力和學生的心理健康再度成為關注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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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30日凌晨5時許,延慶某中學學生徐某在睡夢中感到有人用刀扎了自己的左胳膊。驚醒后,徐某驚恐地看見室友郭樂手里拿著刀站在自己床邊。徐某剛要起身,郭樂又扎了他后背一刀。之后,情緒不穩(wěn)定的郭樂竟然往自己身上連扎兩刀。這時,徐某發(fā)現(xiàn)室友張某已經被砍倒在床上。張某送到醫(yī)院時已經死亡,徐某經過鑒定為重傷。郭樂被警方逮捕。據(jù)郭樂的父親介紹,郭樂自從母親去世后性格就變得內向,很少與他交流。
經過法醫(yī)鑒定,郭樂受明顯的抑郁情緒影響,想以死擺脫現(xiàn)實的苦悶,為達到“尋死”這一目的,選擇殺死他人以后接受政府處理這一途徑,是為“曲線自殺”,依法可從輕處罰。市一中院判決郭樂無期徒刑,并賠償死傷者家屬40余萬元經濟損失。
責任編輯:林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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