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wǎng) 2006-01-15 06:43:49
新華社電 在安徽大學即將出臺的《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中,侵入他人計算機系統(tǒng)、對他人計算機系統(tǒng)進行刪除修改、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網(wǎng)絡(luò)“黑客”行為,都被寫進了校規(guī)中明令禁止的部分,成為“反黑客”內(nèi)容的一部分。 近日,安徽大學對即將出臺的《安徽大學學生 違紀處分實施細則》進行了公示,其中明確提到對“黑客”的懲罰。例如,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正常運行的,將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等等。
近日,安徽大學對即將出臺的《安徽大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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