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刑拘8名欠薪逃匿老板    在全國首次啟動行政和司法打擊惡意欠薪行為聯(lián)動機制
   
   早報訊據(jù)
《南方都市報》報道,深圳市委、市政府12日召開全市打擊惡意逃薪維護員工合法權益公開處理大會,對8名惡意逃薪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作出刑事拘留處理,標志著深圳重拳打擊惡意欠薪行為的行政和司法聯(lián)動機制正式啟動。此舉為新中國成立以來,首次以欠薪逃匿經(jīng)營者涉嫌經(jīng)濟犯罪而追究刑事責任。刑拘8人曝光30企業(yè)    當天上午,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李洪朗在處理大會宣布8名欠薪逃匿單位法人代表被刑拘時,8名頭戴頭罩的涉案人員被帶上會堂,場內響起熱烈的掌聲。
   李洪朗介紹,何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分別是各個公司、企業(yè)的老板或主要負責人,8人在2004和2005年間分別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頻繁更改廠名、開具空頭支票、虛假注資、私刻公章等欺騙手段,轉移資產(chǎn)、關廠逃匿,惡意拖欠350余家供貨商貨款4100多萬元,惡意拖欠1200多名工人工資700余萬元。
   李洪朗表示,8名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工人們的合法權益,擾亂了市場經(jīng)濟秩序,涉嫌經(jīng)濟犯罪。
   隨后,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管林根對深圳市寶麗金時裝有限公司等30家欠薪逃匿的用人單位進行了公開曝光。《刑法》擬增欠薪逃匿罪
   據(jù)了解,深圳在春節(jié)前將再開展一次大規(guī)模的清理欠薪和打擊惡意逃薪行動,對勞動密集型企業(yè)展開地毯式排查,及時發(fā)現(xiàn)和糾正欠薪違法行為,確保所有勞動者都能拿到應得的勞動報酬。
   據(jù)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法制司助理巡視員馬紅兵介紹,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為私有財產(chǎn),全國人大正研究在《刑法》等法律中增加欠薪逃匿罪,保護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權,在相關法律出臺前,深圳的做法值得全國推廣。》(相關評論見今日早報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