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稅年終獎明年再發(fā)
市地稅局工作人員幫市民算賬:月入2000元市民每月少繳稅45元
昨天,記者還請市地稅局工作人員幫市民算了一筆賬,計算一下市民到底能得多少好處。經計算,原收入1500元的市民,按照1100元的扣除標準要繳納20元的個稅,起征點提高后將不
再繳納。而月收入2000元的市民按照1100元的扣除標準,要繳納65元個稅,起征點提高后只需繳納20元個稅,每月可以省下45元。
除了下個月的工資可以“提前”享受起征點提高的好處外,如果單位將2005年的年終獎也選在明年1月1日以后發(fā)放,那將會得到更大的實惠。“這是一種合理的避稅!睄u城某稅務師事務所的稅務師朱女士建議說,年終獎計稅方法規(guī)定:納稅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對應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從明年1月1日開始,凡是月工資低于1600元的市民,在年終獎繳個稅時,還可以先在年終獎中扣除月工資與1600元的差額,然后再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這對月收入在千元左右的市民來說,得到的好處更大。(撰稿
記者 劉文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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