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1月,胡耀邦親筆給家鄉(xiāng)黨支部書記龔光繁寫了一封信。起因是他的胞兄胡耀福和堂弟胡用簡到北京辦事,用公款作路費并帶來了生產(chǎn)大隊買的土特產(chǎn)。信中寫道:“我們怎么可以用公共積累給某些干部和社員出外作路費呢?一切違反財政開支的事,萬萬做不得。做了,就是犯了政治錯誤!薄八蛠淼亩S和
芋頭,退回去,又不方便。只好按你們那里的價值,退回24元!币钔具寫到:“我一萬次請求你們,今后再不許送什么東西來了。如再送,我得向你們縣委寫信,說你們犯了法。” 與這種“一萬次請求”同樣真誠的是他在5年前黨的“八大”召開時寫給毛主席和中共中央書記處的信。這封信也是要求“退”,不過不是為了退錢,而是為了退“名”。起因是胡耀邦不愿意當中央委員。信中說:“今天上午,看到我的名字擺在預定的正式中央委員里的時候,從心底發(fā)出了無限的痛苦。我是做夢也沒有想到,我會被提名為中央委員的。”他在信中寫道,我并不是在有意低估自己,而是這樣一來“使我太沒有臉面見那些無論是過去多少年和這幾年,對黨的貢獻都比我大幾倍的絕大多數(shù)的候補委員。這,對我的壓力實在是太大了。無論如何,請主席和中央同志把我的名字擺在候補名單里去。”如果說,前面那封寫給家鄉(xiāng)父老的信,反映的是他物質(zhì)上的樸素,那么,這封信則記錄的是他精神的樸素。真正的謙虛就是精神的樸素與純潔。 1986年4月,胡耀邦曾改寫過一副古對聯(lián),以銘心志。此對聯(lián)是“心在人民原無論大事小事,利歸天下何必爭多得少得!鼻貢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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