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不要老婆?”
“要!”邵祥答。
“孩子是不是你的?”
“是!”邵祥答。
36歲的邵祥盡管智障,但在回答這兩個問題時,特別干脆。昨天下午,邵祥77歲的母親和39歲的姐姐帶著他來到雨花臺區(qū)法院第一法庭,為的是讓他跟他老婆陸艷離婚。
老婆把老公“趕
”上原告席
下午2點,邵祥和陸艷抱著他們2歲多的兒子首先來到法庭,一家三口坐上了被告席。邵祥開心地逗著兒子,小家伙呱啦呱啦地說話?扉_庭了,眾人叫邵祥坐到對面的原告席去,可他就是“粘”在老婆身邊。直到陸艷對著他的耳朵大喊:“坐到對面去!”他才笑瞇瞇地走了過去。
庭審:夫妻都不愿離婚
邵祥患智障,陸艷有腿疾。這對殘疾男女經人介紹相戀,并于2002年4月結為夫妻,第二年生下一個男孩。邵祥在村辦企業(yè)工作,月薪500元,陸艷也有收入。今年4月,經鑒定,邵祥智商為48,系3級智殘。
邵家在起訴書中稱:婚后陸艷將邵祥的工資占為己有,且從未共同生活,她一直住在娘家,對邵祥的生活不聞不問,還時常打罵邵祥和婆婆,二人只有夫妻之名,沒有夫妻之實。邵祥是先天性弱智,作為兒子的法定代理人,母親代他提出離婚訴求。
聽聞邵家的訴狀,陸艷委屈地痛哭出來,她告訴法庭:“全是造謠!自行車、電燈、淋浴頭他能修,飯他能燒,菜他能買,會過日子,我認為他不是弱智!他只是聾。∧銈冋f我整天不回家,我只有懷孕期間回了娘家,我是個殘疾人,回娘家是為了照顧小孩。還有我一個月從他工資里只拿200元來生活,為什么還來問我要錢?他上班,我每天都把飯菜燒好,把他照顧得很好。他根本就不同意離婚,硬是他家人騙來的!”
接著,四位婦女陸續(xù)出庭為陸艷作證,她們分別是媒人、鄰居、村生產隊長、遠親,均證明夫妻倆感情良好,也都認為邵祥是半聾半啞不是智殘。而邵家沒有舉證陸艷不賢之實。
庭審中,邵祥數(shù)次起立,要么對著母親姐姐抱怨說“我不要來這里,是你們帶我來的”,要么跑到法官面前訴說這一苦衷。
夫家懷疑兒子非親生
邵祥的姐姐說,陸艷的母親曾放言“嫁給你家就是你家人啦”、“雜種不雜姓”之類的話,讓他們對小孩是否是弟弟所出深表懷疑。陸艷則稱,那只是母親賭氣時說的,別當真。
為此,今年5月,南京市公安局物證鑒定中心做了親子鑒定,證明孩子系二人所生。但邵祥的母親和姐姐不相信,于是省人民醫(yī)院做了二次親子鑒定,結論與第一次相同。對于這個結果,邵家母女依舊表示不接受。
法庭當庭判決不準離婚
經調解不成,法庭當庭作出了判決。法庭認為,婚姻以感情為基礎,邵祥、陸艷系自主結婚,婚前婚后感情較好,且能相互關心,生活相互幫助。作為婚姻當事者對自己的家庭生活很滿意,邵家母女并未影響夫妻感情。故法庭一審判決二人不準離婚。(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