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李增勇)
一名年僅15歲的少年冉某,因為胡亂花錢用光生活費后,竟采取強迫手段在上學路上對鄰班一名女生實施搶劫,并將其拖到樹林里強奸。事后,冉某若無其事地回到教室里上課,直到派出所民警出現(xiàn)在他面前,冉某才意識到自己觸犯了刑法。近日,奉節(jié)縣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宣判,一審判處該冉某有
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1000元。
生活費花光少年起邪念
據(jù)辦案民警介紹,冉某是奉節(jié)縣甲高鎮(zhèn)某學校學生。2005年6月22日下午,冉因生活費花光,獨自一個人在甲高鎮(zhèn)磚廠附近徘徊。
忽然他看見隔壁班上的一名女生遠遠地朝這邊走來,冉某動起了邪念決定對其實施搶劫。于是他悄悄地躲在磚廠的角落,待女生靠近后,冉學著電視里警匪劇的鏡頭打劫,迅速竄上去將匕首架在該女生的脖子上,命令女生將錢拿出來。稍微平靜后,該女生知道冉是隔壁班上的學生,心想他不會把自己怎么樣,便拒絕拿出錢來。
搶劫并強奸鄰班女生
見女生不肯就范,冉將其拖到旁邊幾米遠的樹林里,再次威脅說,如果不交出錢,她一家人將要遭殃。無奈之下,該女生只好把自己的10元錢交給冉某。冉某拿到錢后,又動了邪念,將該女生強奸。事發(fā)后,冉某竟然若無其事地回到學校上課。
以搶劫強奸罪被判3年
該女生回到家中后,在家人的鼓勵下,勇敢地向當?shù)嘏沙鏊鶊罅税。接到報案后,當(shù)鼐椒浅V匾,立即對冉某實行了控制。冉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威脅等方法,當場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已經(jīng)構成搶劫罪;同時,冉某還違背少女意志,使用非法手段強行與其發(fā)生性關系,其行為又構成強奸罪。但是由于冉某未滿16周歲,于是奉節(jié)縣人民法院依法以搶劫罪、強奸罪共判處冉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