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市內(nèi)某銀行還一筆貸款,不經(jīng)意,遇到了10多年未見的初戀情人。她恰好是當天的大堂經(jīng)理。多年來,從未得到過她的消息。那家銀行地處繁華的商業(yè)區(qū),去
過多次,也曾無數(shù)次的從門口經(jīng)過,卻不知道10年來她一直在這家銀行。一進們看到她的時候,她也正在看著我,當時我的表情一下子凝固了。從她的眼神里分明看到了她的幽怨。
后來,她一直跑前跑后的幫我辦理手續(xù),我卻無言。事情辦完了,她給了我她的名片,也要去了我的。匆匆的分手,道聲再見,我卻連請她吃頓飯的勇氣都沒有。當初曾給過她傷害,其實這些年來,從來沒有忘記她,只是沒想到再遇到她會這么突然。當初選擇默默地離開她,其實也是很無奈,一直以來覺得選擇離開沒有錯。因為當時我的處境實在是很糟糕,給不了她幸福。
想來想去,還是把她的名片處理掉了,我知道,我是不會給她主動打電話了,既然當初選擇默默地離開,現(xiàn)在只能默默地祝福她。因為曾經(jīng)相愛過的人分手了,連朋友也沒得做……
原本相愛的戀人,面對分手,或有不得已的原因,或有不得告人的理由。而分手之后仍要做一對朋友,豈不是把過去的一切又帶回自己的生活中?何苦呢?
……
日復(fù)一日,年復(fù)一年,淡忘了原初的傷疤,只是一回想起來,還是有一絲隱隱的酸楚在腦海里殘留著,久久不能散去。曾經(jīng)摯愛的人轉(zhuǎn)眼間已成陌路,那份愛也已經(jīng)隨風(fēng)而逝,說是可以忘記,可生活就象表演,不經(jīng)意間的相遇,看著她遠去的背影往昔一樣在腦海間漂動,那種傷是難以語表的。慢慢發(fā)現(xiàn),激情與浪漫已漸漸遠去,難以再愛。
——出自青青島真情訴白論壇
小林的話:
分手以后,要不要做朋友?想必這是很多人都遇到過并為之苦惱過的問題。上面這位朋友,選擇了否定的答案,認為既然分開了就肯定有不得已的理由,沒有必要把過去的這些東西繼續(xù)帶入雙方以后的生活中。小林覺得這種選擇是可取的。
我們理想中的愛情,應(yīng)該是善始善終好聚好散的(如果不得不“終”不得不“散”的話),有著美麗的開始和漂亮的句點?墒乾F(xiàn)實中看來,這是根本不可能達到的。愛情就好象疾病,愛過一次總難免傷筋動骨元氣大傷,痊愈之后也難免會或多或少的留下后遺癥。所以分手之后的很長一段時間,應(yīng)該留給彼此獨自去療傷,繼續(xù)做朋友,只能讓傷口不斷被揭開而難以愈合。不做朋友不代表冷酷和絕情,可以在心里默默為他(她)祝福,但是,不要再去打擾他(她)的生活。
看到過一種說法,如果一對戀人分手之后仍然是朋友,不外乎兩種情況:一是兩個人根本沒有真正相愛過,二是其中必定有一方還在苦苦戀著對方,還在默默的付出。說的可能有點絕對了,但是我覺得不無道理。如果你曾經(jīng)深深的愛過這個人,他(她)曾經(jīng)是你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么怎么去轉(zhuǎn)換角色,才能若無其事的把他(她)看成是一個朋友?這對大多數(shù)人來說,恐怕都是難以做到的。既然做不到就不要勉強,狠狠心結(jié)束這段感情糾葛,才能迎接明天嶄新的太陽。
作為分手中主動的一方,不做朋友是為了不給對方希望,對于一個自己已經(jīng)不愛的人來說,給對方“希望”不是甜蜜而是酷刑,“冷酷到底”的放開手,反而是讓他(她)解脫的最好辦法;而做為被動的一方,不做朋友是為了不再給自己任何機會,既然這個人沒愛過你或者已經(jīng)不再愛你,那么你只是失去了一個不愛你的人,也就沒有必要苦戀不舍了。
所以,既然沒有緣分一路同行的走下去,那就徹底分開吧。也許我會在另一條路上遠遠望著你,默默祝福你,但是我的生活中,已經(jīng)沒有你。
傾訴郵箱:listen@qingdaonews.com
傾訴QQ:1660418 MSN:lytecho@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