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葫蘆島訊 (記者 胡清) 輪奸案可以作為商品嗎?
至少在葫蘆島四名民警、多名嫌犯的親屬眼中,這可以成為絕好的交易,各取所需。
于是,一名被害人被30萬元“封口”,多名已被刑拘的嫌犯被取保候?qū),一名涉嫌刑訊逼供的民警擺脫指控。
一切都那么“完美”,直到事情敗露。
案發(fā):五青年深夜施暴兩少女
2003年12月12日凌晨,在網(wǎng)吧上網(wǎng)的17歲少女張娜(化名)和李麗(化名)與男青年曹光在網(wǎng)上相識。
凌晨4時,曹光、趙丹、馬巖峰等5名男青年來到兩少女所在的網(wǎng)吧,將兩人帶到飯店。酒后,在一個建筑工地,五名男青年中的劉野將李麗強(qiáng)奸。曹光、馬巖峰、杜光和趙丹將張娜輪奸。
12月14日,兩少女到龍港公安分局玉皇派出所報案,派出所當(dāng)晚就將趙丹、曹光和劉野抓獲。
就在民警們準(zhǔn)備抓捕另外兩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時,骯臟的枉法交易發(fā)生了。
第一筆交易:1.5萬元換停止抓捕
人物:葫蘆島龍港區(qū)公安分局副局長岳華、葫蘆島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辦公室主任馬某(嫌犯馬巖峰的父親)
這起輪奸案當(dāng)時由玉皇派出所所長于某分配給民警鐘某負(fù)責(zé)。12月15日,龍港公安分局主管刑偵的副局長岳華批準(zhǔn),將趙丹、曹光、劉野刑事拘留。
這時,葫蘆島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辦公室主任馬某先后找到岳華和于某,要求暫緩抓捕在逃的馬巖峰,并給了岳華15000元錢。
鐘某隨后接到命令:暫緩抓捕馬巖峰。
第二筆交易:30萬元換少女改口
人物:被害人張娜、嫌犯趙丹的父親趙寶忠、嫌犯馬巖峰的父親馬某等人
在馬巖峰、趙丹等被刑拘后,輪奸張娜的4名嫌犯的親屬湊了30萬元,找到了張娜的父母,希望張娜放棄指控。
最后,張娜在家人勸說下,將馬某等人起草的一份材料抄一遍,然后送到了派出所。在這份材料中,張娜將強(qiáng)奸變成了“自愿發(fā)生性行為”。
第三筆交易:放棄指控民警換來取保候?qū)?
人物:岳華、玉皇派出所所長于某、民警鐘某,趙丹親屬建筑公司工人張某等人
就在幾名嫌犯家屬讓張娜“封口”時,玉皇派出所也發(fā)現(xiàn)了自己需要什么:該所一名民警正涉嫌刑訊逼供被趙丹親屬的建筑公司工人張某指控。
派出所找到了趙丹的親屬。最后,趙丹的親屬給了工人張某四萬元錢,替派出所“埋單”。張某也表示不再追究那名民警。
作為“交換條件”,該所對趙丹等人的網(wǎng)開一面。2004年1月7日,經(jīng)過岳華批準(zhǔn),在收到張娜的“自愿發(fā)生性行為”的證詞后,玉皇派出所以“證據(jù)不足”為由,將抓獲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qū),在逃的也不再抓?
東窗事發(fā):嫌犯歸案 民警判刑
就在三起交易的參與者“各取所需”時,一個“意外”出現(xiàn)了:被害人李麗和家人拒絕了嫌犯劉野親屬拿出的5萬元。
李麗始終堅持對劉野的指控,但是由于李麗的指控牽涉交易各方,所以很長時間沒引起重視。
就在李麗堅持指控時,曹光等三人被取保候?qū),連在逃的杜光也回來了。
今年6月,這些骯臟的交易被檢察機(jī)關(guān)查獲,原來沒有抓住的杜光和馬巖峰以及趙丹被公安機(jī)關(guān)抓獲。前不久,三人分別被龍港區(qū)法院以強(qiáng)奸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到11年,但曾被抓獲的劉野和曹光至今在逃。
今年6月22日,岳華、于某和鐘某分別被葫蘆島市檢察院逮捕,馬某也同樣進(jìn)了看守所。
法院認(rèn)定岳華、于某和鐘某的行為都已經(jīng)構(gòu)成了徇私枉法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和有期徒刑1年緩刑一年。到10月24日,法院沒有收到三人的上訴狀。馬某的案件還在另外處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