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華商報》報道,8月8日,中國社會科學院助理研究員黃金榮意外發(fā)現,自己購買的火車票包含了基本票價2%“意外傷害保險費”,卻無人告知!盎疖嚻睆娭齐U已經收取了54年,我以前竟然不知情!”黃先生氣憤地說,“這個保險到底保的是什么,怎么保的?并沒有人告訴我,更不要談通過這個保險受
益了!彼浴扒址赶M者知情權”為由,一紙訴狀將北京市鐵路局告上法庭。 看到這條消息,任何一位乘過火車的人恐怕都會感到驚訝和氣憤。盡管2%的意外保費只讓乘客多掏了幾元錢,但是,有關方面在長達54年間的進賬——不管這筆保險費最終進了誰的腰包,都絕對不是一個小數。
火車票強制險何以能“塵封”54年呢?
首先,鐵路的壟斷地位,給火車票暗含強制險提供了客觀環(huán)境。在一個競爭激烈的市場中,有的只是透明的價格和信息。只有在不透明的環(huán)境中,才會產生隱性收費,只有在高度壟斷的市場里,隱性收費才能得以塵封如此之久。如今,能擁有這種特權的行業(yè)不多了。
再者,乘客長期缺乏知情權和選擇權,為火車票強制險長期“塵封”提供了可能。消費者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知情權和選擇權一般都能得到尊重。但是,面對壟斷性行業(yè),知情權和選擇權卻常常得不到維護。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你知道火車票中包含強制保險,但由于沒有選擇的自由,而不得不忍氣吞聲。
必須指出的是,悄悄收了54年的火車票“意外傷害保險”不單單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還有構成商業(yè)欺詐的嫌疑———火車票票面上找不到任何含有保險的字樣,卻在以運價的名義收取保費。如今,既然秘密已被揭開,就應還消費者以知情權、選擇權,讓火車票暗含的“強制險”回歸本位。
火車票暗含保險這一事實再次警示我們,在知情權等消費者權益面前,權利意識每退后一步,隱性侵權就可能會前進一步。要想最大限度地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就必須打破一個個壟斷背景下的信息鐵桶,唯有如此,類似隱性收費塵封54年的事情才能從根本上杜絕。劉利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