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即墨龍泉中心小學五年級學生范小光(化名)與另外5名同學出去玩耍,結果溺水身亡。昨天下午,他的父親將水庫承包人劉某、產權方即墨市水利局和龍泉鎮(zhèn)政府、龍泉小學以及5名學生家長,一起告上了法庭,索賠12.8萬元。昨天下午,即墨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昨天,范先生告訴記者,9月6日中午,他
10歲的兒子范小光被另外5名同學叫出了家門,6個孩子來到離學校兩公里左右的河南水庫,在5名同學的勸導下,本來不會游泳的范小光也脫下衣服想下水試試,不料水庫邊坡很陡,小光一下子滑進深水,沒了蹤影。5名同學頓時害怕起來,趕緊上岸穿上衣服離開了現(xiàn)場。當天下午放學后,范先生見兒子沒回家,就四處去找。和兒子一起出去的那5個孩子都說“不知道他到哪去了”,而學校則說,小光下午沒來上學,不知道去哪了。當天晚上,范先生等人終于在水庫邊發(fā)現(xiàn)了兒子的衣服,次日凌晨,警方將已經身亡的小光從水庫里撈了上來。9月7日上午11時許,即墨警方對5名同學分頭訊問時,他們才說出了實情。
范先生說,兒子是被這5個孩子帶到水庫洗澡的,出事后他們沒向人求救,還隱瞞事情真相,他們對兒子的死應負一定責任;另外,水庫的承包人劉某管理不善,應負主要責任;水庫的產權人也應負責。(康曉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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