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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杰(左一)與同案犯在法庭受審。趙黎攝 |
17歲的他愁白少年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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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父親說,兒子因搶劫獲刑,現(xiàn)在應(yīng)該悔過知錯了
昨天,李滄區(qū)法院對5起刑事案件公開宣判,10名被告人中,一張娃娃臉卻滿頭白發(fā)的小杰顯得與眾不同,因參與搶劫,他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熬褪墙羞@個事愁的。”小杰的父親耿先生直勾勾地望著兒子的白發(fā),淚水在眼里打轉(zhuǎn)。尚未成年的小杰在被拘留后愁白了少年頭。
作案娃娃臉成搶劫武器
2005年3月20日晚上9點,李某、鄭某、高某拿著砍刀、鐵棍來到李滄區(qū)重慶中路汽車制造廠宿舍搶劫,搶到100元現(xiàn)金和一部手機。事隔三天,幾個人又忍不住出手了,這次,他們帶上了小杰,17歲的小杰曾對幾位大哥的戰(zhàn)果表現(xiàn)出羨慕。3月23日晚上10點,幾個人來到李滄區(qū)十梅庵村9號樓一家住戶門前,有一張娃娃臉的小杰被安排去敲門。房子是4個青年合租的,小杰說來找人,里面的人毫無防備地開門把他讓了進去。其他幾個同伙一擁而入,威脅住戶拿出財物,為讓住戶先嘗嘗苦頭,李某用鐵棍把一人胳膊打折,構(gòu)成輕微傷。這次搶劫,他們搜出200元現(xiàn)金,并把搶來的手機、手表、CD機變賣揮霍。初次出手就有不小的收獲,小杰也分到了自己的一份贓款。4月13日,警方根據(jù)線索將小杰抓獲。
開庭父親祈求兒能輕判
“輕點輕點……”法庭上,從山東臨沭縣趕來的耿某緊閉著眼睛小聲為兒子祈求從輕判決。他穿了一件藍黑色西裝,腳上是一雙綠色膠鞋。他說鞋是為下雨準備的,而穿西裝是為了給法官留個好印象,表明自己對這個案子很重視。小杰不安地左顧右盼,當找到旁聽席上的父親,他一咧嘴。案發(fā)后,父親為給小杰爭取寬大處理,立即賠付了被害人的醫(yī)療費用并勸兒子交回800元贓款。因小杰未滿18周歲,耿先生曾作為法定代理人出庭,在法院的筆錄上,耿先生的文化程度一欄填著文盲!拔覜]念過書,沒上過法院,怕耽誤孩子前程就請了律師!
何德寶律師提出了5條辯護意見,認為小杰不是“入戶”搶劫;在搶劫中屬于從犯;是初次犯罪,認罪態(tài)度較好;小杰作案時未成年;耿先生已自愿承擔醫(yī)藥費和2000元罰金。法院表示“戶”是供他人家庭生活與外界相對隔離的場所,“家庭生活”體現(xiàn)在居住人員之間關(guān)系的緊密性,而不同于臨時組成人員之間關(guān)系的松散性、暫時性。本案中被害人是因工作關(guān)系租住在一起,相當于職工宿舍性質(zhì),因此不屬于刑法意義上的“戶”,小杰的行為不是“入戶搶劫”。針對律師提出小杰在犯罪中處于次要地位的意見,法院認為小杰積極實施搶劫,所起的作用與其他人相當,不分主次,同時,搶劫罪是侵犯財產(chǎn)犯罪中危害最大、性質(zhì)最嚴重的犯罪,小杰伙同他人持刀、鐵棍劫取財物具有社會危害性,所以此條辯護意見不予采納,其他意見有理,法院予以采納。
法院宣判,李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處罰金5000元;鄭某有期徒刑6年,罰金5000元,小杰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罰金2000元。
“等著,我接你。”聽完判決,耿某朝兒子大聲喊了一句。
相見先去染個黑頭發(fā)
天上飄著雨絲,來會見或是接送的人都在屋檐下避雨,只有耿先生站在雨里抓著看守所的欄桿翹首等待。他說小杰在青島念完中專就留在這里打算找工作,暫住在黃島區(qū)一個村子里。他聽小杰說過,孩子是在網(wǎng)吧里認識李某、鄭某的,常常一起玩。
“孩子還小,自己在青島闖蕩我不放心。”耿某說想陪小杰在這里住一段時間,等小杰找到工作再離開。“他出來之后你別跟他提搶劫的事了,我看他頭發(fā)都白了,心里肯定挺難受,應(yīng)該知道錯了!惫⑾壬鷩诟烙浾。
51歲的耿某頭發(fā)烏黑,他說兒子犯罪前也有這樣黑亮的頭發(fā)。
1個小時后,小杰出現(xiàn)了,耿先生從包里掏出件衣服塞給兒子,轉(zhuǎn)身背著手離開,小杰輕快地跟在他身后,問父親家里的情況。耿先生并不應(yīng)答,快步走了一段路,頭也不回地扔給兒子一句話,“回去染染頭發(fā)。”記者趙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