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昨天,記者從市工商局獲悉,下月起,房屋、汽車等九種與市民關(guān)系特別密切的合同將采用格式條款,工商部門將對這些合同進行審查,如果發(fā)現(xiàn)商家采用“霸王條款”,最多將給予5000元的罰款。 據(jù)介紹,10月1日起,工商部門要審查的九種合同分別為:房屋汽車買賣、物業(yè)
管理、住宅裝飾裝修、市政公用、通信服務(wù)、旅游、運輸、消費貸款和人身、財產(chǎn)保險合同。工商部門若發(fā)現(xiàn)商家提供的上述格式合同中有不平等的“霸王條款”,可以向提供方提出書面修改意見,提供方必須盡快進行修改;如果提供方對修改有異議的,可以要求舉行聽證。 對提供方不到工商部門申請加注標記、擅自修改已加注標記的格式條款、加注虛假標記等行為,將給予1000元-5000元罰款。(記者段海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