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主體】“閻婆惜真是該殺!明明穿的、吃的、用的都是宋江供給,卻偏偏在外偷情養(yǎng)漢;明明是自己的不是,卻偏偏拿招文袋來要挾宋江。閻婆惜真是刁鉆之至,潑辣之至,狠毒之至,真是不殺不足以平民憤!边@是揚州部分中學初中語文自讀課本《親近母語》第3冊中《宋江怒殺閻婆惜》的評述(9月21日
《東方早報》)。 據(jù)悉,這段文字是一位大學老師寫的,在課文后面加入是為了讓學生加深對名著的理解。部分家長提出質(zhì)疑,認為其中出現(xiàn)的“該殺”、“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等詞語簡直是教唆犯罪。 如此“快意恩仇”的文字,仿佛是一個追求血腥暴力法盲所為,讓人無法與大學教師聯(lián)系起來。且不說閻婆惜罪不致死,即便是死罪,也由不得宋江隨便殺之以“平民憤”。不管是在宋朝還是在現(xiàn)在,任何一個人都無權(quán)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命。而教材將宋江的激情犯罪評述成一種義舉,這是何等的糊涂和荒唐。 教材中這樣的評述無異于告訴孩子,暴力是解決問題的絕佳手段。只要對方有錯,就可以用血腥的暴力手段以對,只要對方不道德在先,那么自己的暴力舉動就是正義的。為殺閻婆惜而叫好的評論,其實是污染了孩子的心靈。歐木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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