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據(jù)中國青年報報道,澳門的陳勁草熱心資助廣西貧困女生周彤上學,一年多時間就寄來了1.2萬元。雙方簽訂的協(xié)議約定:陳勁草負責周彤上學的學費、生活費;而周彤不許退學,必須努力學習考上大學本科,否則雙倍返還資助金。 然而,面對這份愛心,周彤備感壓力,
終于背著資助人離開了學校。陳勁草一紙訴狀將周彤一家告上了法院。 周彤今年17歲,家住廣西融水。2003年初,隨母親歐美燕到南寧,在江西中學上了高中。因母親的收入很不穩(wěn)定,周彤隨時面臨輟學的危險。2003年11月,周彤在網(wǎng)上認識了在澳門生活的陳勁草。陳勁草了解到周彤的處境后,非常同情,并表示愿意資助她上學,直到大學畢業(yè)。
去年2月29日,陳勁草和周彤簽訂了一份資助合同,并請周彤的班主任當見證人。合同明確規(guī)定,周彤不許退學、不許打工、不許談戀愛,必須努力學習考上大學本科取得學士學位,如果違反了合同將雙倍返還資助的費用。
今年5月,陳勁草打電話到學校詢問周彤的學習情況,學校告訴他根本沒這個人,后來他得知,周彤已于2004年7月退學回家。
陳多次勸說周彤復學,并表示愿意繼續(xù)資助她上學。但周彤拒絕了他的好心,并于2005年4月參加了工作。這令陳勁草大失所望。后來,他從別的渠道打聽到,周彤并不是住在很簡陋的出租屋里,她家住在新開發(fā)的住宅小區(qū)內(nèi),兩房兩廳很寬敞。
陳勁草覺得自己被騙了,于是將周彤、母親歐美燕等告上了法庭,要求按照合同約定,周彤應雙倍返還資助金共2.4萬元。他在訴狀中稱,被告的行為違反了資助合同,嚴重傷害了他的愛心,傷害了社會的公義。
今年7月,南寧市興寧區(qū)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