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至今救助流浪乞討人員1484人,僅70多人愿意回家,職業(yè)乞丐治理難已經成為救助最大難點!”昨天上午,廣州市救助管理站站長馮紹裘向前來視察的市人大內司工委一行報告說。
他建議建立分類治理機制,并通過社區(qū)化管理,切實控制職業(yè)乞討行為。對此,內司工委委員們建議另外專門立法治理,甚至可以對其罰款
。
職業(yè)乞丐分三類
1、通過違法手段壓榨殘疾人和兒童的違法分子;
2、沒有謀生技能或不愿工作的懶漢;
3、真正遇到困難的弱勢群體
職業(yè)乞討者:十個有九個不愿受助
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一行,分別來到廣州市救助管理站等地,對廣州市救助管理工作進行視察。在位于水蔭路的廣州市救助管理市區(qū)分站,當天有約70名男女接受救助。
市救助管理站站長馮紹裘向視察組報告稱,今年1月21日,該站派出工作人員與相關部門組成市流動救助小分隊,協助街上的流浪乞討人員到救助站求助。到8月15日止,共積極救助街頭流浪乞討人員1484人次,但“僅有70多人愿意回家”。馮紹裘表示,這1484人基本是職業(yè)乞討者,他們本身絕大多數不愿意接受救助,愿意進站受助的都是曾被偷、被騙或被搶的。
救助管理站:職業(yè)乞丐分為三類
馮紹裘表示,目前處于放暑假和農閑時段,廣州街頭的職業(yè)乞討人員越來越多,影響市容市貌,引發(fā)市民不滿,并引起相關治安問題。但按照規(guī)定,該站只能對其進行最長24小時的法制教育,滯留他們以增加職業(yè)乞丐的乞討成本,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職業(yè)乞丐過多的現象。
“當前救助管理最大的難點就是對職業(yè)乞丐的治理!笔忻裾指本珠L唐啟暢說,這部分人員不是生活無著,不是求生存,而是求財。有的甚至結成團伙,早晚由專車接送去乞討,他們根本沒有主動求助的意愿。因此,遵循“自愿受助”的原則,職業(yè)乞丐實際上已經不屬于《救助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救助對象。
馮紹裘在報告中將職業(yè)乞丐分為三類:一類是通過違法手段壓榨殘疾人和兒童的違法分子;一類是沒有謀生技能或不愿工作的懶漢;一類是真正遇到困難的弱勢群體。因此,他建議建立一個分類治理的機制,從根本上將職業(yè)乞討行為控制在一個度上。
救助管理站建議:社區(qū)摸底建檔管理
在這個分類治理機制中,馮紹裘建議,首先是加大公安部門對乞討人員中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因為這部分人數量較多,可以迅速從量上減少街上流浪乞討人員數量,也打擊乞討中的丑惡現象;其次,加大宣傳,揭露乞討現狀中的騙乞行為,減少市民的隨意施舍,壓擠乞討行為的利益空間。
同時,將對流浪乞討人員的管理社區(qū)化,將救助服務延伸到所有社區(qū),通過社區(qū)工作人員對本區(qū)內流浪乞討人員和流浪兒童進行調查、摸底,建立資料檔案,通過提供服務的形式,干擾乞討行為,提高市民對乞討現象的認識和配合。
據介紹,目前除了市成立了流動救助小分隊外,荔灣、海珠、越秀區(qū)等6月份也組成了小分隊,但區(qū)小分隊都是不定期勸助,成效較小。市民政局副局長唐啟暢建議,各區(qū)都成立流動救助小分隊,并將救助工作納入各區(qū)綜治考核的內容!吧鐓^(qū)是最了解情況的地方,走社區(qū)化路子,對救助工作作用很大。”唐啟暢表示。
內司工委委員:應專門立法加強治理
針對市民政部門提出的對乞討人員分類治理和社區(qū)化的建議,參與視察的內司工委委員們紛紛表示贊同。羅典委員發(fā)言表示,他曾親自在光孝寺附近調查發(fā)現,這些職業(yè)乞丐每天可收入30~50元,“比算命先生賺的還多!”他們不會自愿接受救助,強制又不行,應該提請中央另行立法,不能將他們算在救助對象的行列,同時出臺具體措施加以管理。此外,通過社區(qū)化管理是個好辦法,可以不限于乞討人員,而應面向所有救助對象。
“建議可以對他們罰款,并進行教育!崩顣詣傥瘑T表示。他建議,明確各個街道民政管理員的職責,同時通過各區(qū)的流動小分隊進行勸阻,讓他們討不到錢! 醣景孀
時報記者 魏黎明 通訊員 穗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