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主體】日前,國家文物局下發(fā)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堅決糾正用國有文物送禮的違法行為。通知中說,最近,一些地方出現(xiàn)了用國有文物送禮的違法現(xiàn)象,特別是個別革命老區(qū)所在地的政府機關和文物單位工作人員,拿國有文物向上級部門負責人送禮,跑項目要經費(8月6日《新京報》)。 &
nbsp; 文物的珍貴性眾所周知,由于其具有不可復制性,有些是價值連城,甚至是無價之寶。所以,這樣的“禮”雖然大多蒙上了一層為地方和百姓利益著想的“遮羞布”,但只不過是變著花樣在搞腐敗,實質上是地道的腐敗行為。 一些腐敗分子居然敢把黑手伸向國有文物,打起館藏文物的主意,用國有文物公然送禮行賄,已經是膽大妄為。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用國有文物公然送禮行賄的主體,并非個人行為,而是某些政府機關和文物單位工作人員,以所謂的“正當理由”(跑項目要經費、促進地方經濟發(fā)展)而進行的“集體合謀”。問題在于,他們應該比誰都清楚,國有館藏文物屬于國家所有,誰也無權擅自處置,更無權拿來送禮行賄。拿文物送禮,使國有財產和重要文物資源流失是嚴重的知法犯法。監(jiān)守自“送”與監(jiān)守自盜一樣,都是化公為私,性質同樣嚴重。 國家文物局向下屬的文物局發(fā)出了緊急通知,可見事情到了很嚴重的地步。可是,卻沒見到對已經發(fā)生了的用國有文物送禮嚴重違法案件如何進行追究、懲處,甚至究竟是誰在拿國有文物送禮也沒有見到影子。不懲前,何以毖后? 試想,用國有文物送禮,對送禮者而言,幾乎等于是“零成本”,而現(xiàn)在緊急通知一出,又等于告訴他們完全是“零風險”。作為國家文物管理的最高行政機關,國家文物局如果連曝光用國有文物送禮者的勇氣都沒有的話,僅僅希望依靠系統(tǒng)內部自我覺悟、自我監(jiān)督,要想真正剎住這股歪風,就不太現(xiàn)實。 應該說,究竟是誰在拿國有文物送禮,公眾不僅有權知道,而且也有權監(jiān)督。金卯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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