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3時至4時,北京市國家安全局(以下簡稱北京國安局)法制辦主任郭文、北京國安局法學會會長王建和中國法學會會員、研究員周文做客首都之窗“專家說法”欄目,講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并對網(wǎng)友有關“間諜”等問題作了回答。據(jù)悉,這是國安局專家首次做客網(wǎng)站訪談。下午3時,訪談準
時進行,與以往可在視頻上看到訪談嘉賓不同的是,此次看不到視頻。主持人說:“出于工作需要,網(wǎng)友看不到視頻,只聞其聲!薄瞿缓箝g諜案少公開 郭文介紹,國家安全局的工作任務十分艱巨,從成立以來破獲了一批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重大案件,不僅是間諜案件,還有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泄露國家秘密的案件,但由于“多數(shù)案件涉及國家秘密”因此很少公開。■生活并非活在真空
有網(wǎng)友問,聽說國家安全局的人都不能隨便出去照相,不能和朋友來往、出國旅游、去娛樂場所,是真的嗎?郭文回答,國安局人員是擔負特殊使命的,但他并非生活在真空狀態(tài)。也是社會普通一員,也要交往,但須要在交往中遵守相關保密規(guī)定!龇Q謂特務成歷史概念
有網(wǎng)友問間諜和特務的區(qū)別是什么?周文回答,實際上間諜和特務沒什么本質區(qū)別。我國習慣上把外國間諜和情報組織的成員或者接受其他任務的人員稱為間諜,把臺灣間諜情報組織的成員或者接受其他任務的人員稱為特務。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都統(tǒng)一使用了“間諜”概念,“特務”已經成為歷史概念了!銎鞑拈g諜專用四種
周文說,專用的間諜器材主要有四種,第一是暗藏式竊聽、竊照器材;第二是突發(fā)式的收發(fā)報機,一次性密碼本和秘寫工具;第三是用于收集情報的電子竊聽和監(jiān)聽器材;第四是其他專用間諜器材;網(wǎng)友們在生活中所見的那些竊聽器等是不是專用間諜器材,還要由國家安全部具體確認,經鑒定才能下結論。
■證件形似行駛本
據(jù)郭文介紹,國安局人員依法執(zhí)行任務的時候應出示偵查證,國家安全部偵查證包括封皮、正證和副證三個部分。封皮是黑色的,封面鑲嵌有警徽和“偵查證”的字樣,正證印持證人的免冠照片、姓名、單位和證件編號,副證是兩面的。“和行駛本差不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