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7月26日,61歲的廣州攝影記者王世儒一紙訴狀,將廣東省足協(xié)和廣東省體育局同時告上了法庭。至此,這起在過去半年多時間內(nèi)被形容為“中國足壇第一奇案”的賽場意外糾紛,終于發(fā)展到了對簿公堂的地步。 此案的緣起可謂相當具有戲劇性:2005年1月2日,省港杯在
廣東省體育場內(nèi)進行,王世儒自帶攝影設備來到比賽現(xiàn)場。當比賽進行到下半場第19分鐘時,廣東隊2號球員趙樂在快速奔跑中下底傳中,球傳出后,趙樂卻繼續(xù)向底線處的場外沖去。結果,趙樂撞到了正在拍照的王世儒,后者當即被撞昏,手中的照相設備同時被撞得飛了出去,部件散落一地。事后經(jīng)清點,設備損失達7萬元以上。 王世儒事后與賽事組織者廣東省足協(xié)進行了交涉。但對方卻以“史無前例”為由拒絕賠償,王世儒只得對簿公堂。 而頗為具有戲劇性的是,以廣東省足球協(xié)會法人代表身份成為被告之一的顧玉熙,實際上在兩年之前就已經(jīng)因病去世。對此,王的律師黃志威表示:“我們也知道這一情況,但是由于工商部門的登記依然沒有變更,所以從法律程序來說我們只好這么處理。”(趙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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