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異性客人挑的陪酒員
小王告訴記者,前不久看了報紙上某中介提供的南京某歌舞廳招聘服務員的廣告,便去應聘。在招聘處,招聘的人告訴他,他要做的就是“服務員”并不像一般端盤子倒水的服務員,要做的是陪客人喝酒,而且去應聘的時候,招聘處還收了100元的
招聘費。從招聘處出來后,小王覺得這“服務員”的工作肯定不那么“單純”,自己上當受騙了。
第二天,小王再次來到招聘處,表示自己不想做這份工作了,要求招聘處退還那100元的招聘費。起初,招聘處表示,那100元的招聘費不能退,后來小王聲稱,如果招聘處的負責人不給他一個說法,他就報警。招聘處的人這才退還了他100元的報名費。
小王還告訴記者,一些應聘者做了這種“服務員”后大喊后悔。“他們的工作就是陪客人喝酒,男客人挑女服務員,女客人挑男服務員”小王說:“其實就是陪酒,促進客人的酒水消費。服務員的薪水計算是靠提成的,小包間60元、中包間80元、大包間100元。”小王提醒那些求職心切的人們,千萬不要因為急于找工作而使自己上當受騙。
男陪酒員得陪男人喝酒
無獨有偶,昨天傍晚,又有三名在南京上學的大學生來到快報,向記者訴說了他們和小王一樣的遭遇。
小童(化名)和小陳(化名)都是南京某理工類大學的大學生,這個暑假他們都沒有回家,想在南京打工。他們也是看到了某中介打出的招聘廣告,“廣告上寫著南京某夜總會招聘服務員(學生可兼職,男女不限)”小童說:“后來我們就打了上面的聯(lián)系電話,招聘處就叫我們?nèi)ッ嬖嚒!?
到了招聘處面試,招聘的人告訴他們,他們的服務對象主要是包間里的異性客人,陪客人喝酒,促進客人的酒水消費。而且,招聘處的人還承諾他們,每天從晚上8點工作到夜里12點,一晚有300元的底薪,夜總會在300元里扣除10%,剩下的再加上客人給的小費,就是他們當天的工作所得。在介紹小童他們的具體工作和酬勞之后,招聘處的人就叫他們交100元的招聘費。面試還沒談到十句話,“就叫我們交錢,這里面一定有問題”小童說:“當時我們有所警覺,就以身上沒帶錢為由,脫身了!
離開招聘處后,小童和小陳多了個心眼,他們留了和他們一同去應聘的一個人的電話,后來這個人去了夜總會上班,小陳和小童想問問他上班的情況,于是小陳就短信聯(lián)系了那人,想不到那人回信的第一句話就是“我們被騙了,你們不要去了”,小陳接著問那人在夜總會到底做什么工作,那人的短信只回了兩個字“做鴨”。小陳和小童之后又了解到,那些被騙到夜總會“做鴨”的人,雖然都是堂堂男子漢,但服務對象居然是同性,他們要想服務女性的話還要另外再交50元。之前招聘處承諾的300底薪也變成了200元。
在慶幸自己識破騙局僥幸逃脫的同時,對于那些已經(jīng)上當受騙的人,小童和小陳十分同情。他們連連聲稱:“以后在應聘類似的工作時,一定要小心,不能再上當受騙了。”
穿著暴露供客人挑選
與小童和小陳不同的是,吳同學是位女大學生,今年才大一,暑假通過中介在某俱樂部找了一份兼職,當時應聘時對方承諾沒有任何色情活動,就是正常的服務員,推銷一些酒水。可前天晚上去“工作”的吳同學卻發(fā)現(xiàn)并不是他們所說的那樣!耙恍┛腿艘蠓⻊諉T進入包廂陪他們聊天喝酒,但也有非分要求就是穿著暴露的衣服讓客人挑選,還有客人會要求脫衣服,手腳不干凈。”吳同學說,“我現(xiàn)在不想干了,當時交了100元押金,想討回來,卻遭到拒絕。本來是想提前實踐認識社會的,幸虧能抽身出來,不然就會誤入歧途了!睂嵙暽
曹凌 快報記者 吳宏
責任編輯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