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個人生就一個無事忙,從來沒有閑情坐下來跟電視劇著急。可這幾天家里人一上飯桌就聊宋提刑,禁不住誘惑也就跟著看了起來。不看則已,越看疑竇越多,不禁拍案:此宋慈,昏官也!
以“木耳商溺水案”舉例,死者王四的老婆有重大犯罪嫌疑,這點被宋慈給忽略了。王四老婆曾經(jīng)告訴他,王四是三天前去山
里收銀子,今天為了給她過生日必定趕回。宋慈沒有經(jīng)過任何調(diào)查,就把這個時間作為了他推斷的依據(jù)。其實王四老婆顯然是在說謊。眾所周知,王四是個木耳商人,那他正常的經(jīng)營活動應(yīng)該是什么?當然是拿著銀子去山里收木耳,然后把木耳銷往各地賺取差額,怎么可能是去山里收銀子呢?
其次,茶館的王婆子很可能是案子的幫兇。宋朝是中國歷史上最文氣的一個朝代,在這個朝代除了漁民,人們是從不裸足的,更別說是王四這樣有身份的商人了,那王四多一個腳趾這樣的先天缺陷王婆子是怎么知道的?這當然是王四的老婆告訴她的,故意泄露給宋慈,好掩蓋她事先就知道王四已死這個事實。
王四的銀袋子也是問題。試想,當時王四掉入激流之中,被沖出了十幾里,途中遭到水中巖石、樹杈的撞擊。其強度之猛烈,以至于驗尸的仵作竟認作是被殺的傷口。可是令人不解的是,就是這樣,王四也沒讓這袋沉重的銀子離開自己,這可能嗎?那個里長顯然是冤枉的。他的罪名是偷竊,但證明他是竊賊的證人就是那個妓女和同為黑社會團伙成員的流氓這些有重大殺人嫌疑的人。他們的指證也顯然是有悖常理的。就算里長真的看到了那銀袋子,一時貪念拿走埋了起來,那他下一步正常的舉動應(yīng)該是什么?當然首先是銷毀作為物主標志的袋子,然后分批少量地拿去花掉。可他不然,他馬上拿著寫著死者大名的袋子,盛著所有的銀子,堂而皇之地跑到人多眼雜的妓院招搖,這可能嗎?別忘了,他不是一個愚昧無知的農(nóng)夫,他是個替政府行使政務(wù)的里長!
宋慈之所以認定王四是自己落水而亡,就是因為他從死者的頭骨中沖出了幾粒沙子。我們姑且不論這種方法的正確與否,因認定溺水而亡而排除他殺,是不是也太武斷點了?難道就不可能是先被攔路搶劫,然后被殺或被打昏以后再被強行推入水中的嗎?以上如此眾多的疑點都沒有搞清楚,這案子就被他結(jié)了,宋慈不是昏官是什么?(馬平川)
編輯:林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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