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市工商局12315前天公布了6月份投訴受理情況,有66位消費者投訴計算機產品的質量服務問題,使之成為上月增長最快的投訴熱點。
據介紹,自2002年9月1日《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guī)定》開始實施以來,消費者終于有了說理的依據,故電腦的咨詢及投訴量
逐月上升。從上個月的情況來看,計算機產品投訴主要有四大問題:一是電腦價格不菲,升級換代導致產品迅速貶值,使用一段時間后,即使符合退貨條件,廠商和經營商也會抵制,至多給消費者更換新機了事;二是有的品牌只顧眼前利益,為了與其它產品以價格優(yōu)勢競爭,采取的方式是選用比較便宜的元器件,縮減產品成本和售后服務費用,使用戶的售后服務沒保障;三是能經銷商私自改變了品牌機里的配置,或給用戶安裝盜版軟件,造成電腦不能正常使用,廠家一般不為經銷商承擔這份責任;四是誰銷售誰負責是電腦三包的一個重要原則,當產品性能出現問題時,經銷商往往利用客戶對計算機的不熟悉,設法把責任推脫在生產者身上,造成三包執(zhí)行不暢。(記者閻格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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