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報訊
因為多次信訪寧波市政府,卻一直沒有得到回音,近日,余姚市民徐某、項某以及應某聯(lián)合把寧波市政府告了,理由是三人多次信訪,寧波市政府沒有在規(guī)定時間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及對信訪事項作出處理答復。昨天記者了解到,海曙區(qū)人民法院已經立案受理此案。
“我們因為一個政策問題,信訪到
寧波市政府,沒想到信是一封封寄出去了,回音卻一直沒有。剛好5月1日國務院信訪條例正式實施,再加上以前的浙江省信訪條例也有具體對信訪回復時間的規(guī)定,于是我們向法院提交了訴狀!
徐某等三人在訴狀中稱,2004年12月16日、2005年1月17日他們以掛號信形式向寧波市政府提出有關要求,但是寧波市政府沒有回復;到3月17日,省人大復函:“轉請寧波市政府處理”,然而寧波市政府直到5月9日仍沒有給予答復。后來,當事人向寧波市政府領導發(fā)了“特快專遞”,但是到了6月2日,寧波市政府仍然沉默。
徐某等三人認為,根據國家信訪條例及浙江省信訪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一般信訪案件30天內辦結,復雜案件60天內答復處理結果!案鶕(guī)定,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轉送、交辦的信訪事項之日起1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并書面告知信訪人,并按要求通報信訪工作機構,但是我們從沒得到寧波市政府的有關答復。”“我們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行政不作為違法,立即對有關事項作出書面處理意見!薄。ㄓ浾
蔣慧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