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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 | 晚報訊
臺灣美女林志玲昨天下午亮相福州,為其代言的某品牌食品做宣傳。據(jù)悉,此次代言費用高達500萬,其身
價因此在港臺明星中僅次于張曼玉,排名第二。
林志玲昨天一身陽光、健康的黃色短裙出現(xiàn)。被問到近年頻頻接拍廣告,她是否已成為目前臺灣賺錢最多的女藝人時,林志玲面不改色地回答道:“是不是最賺錢的人,我不敢說,我知道媒體都喜歡圍繞著費用多少做文章。我只敢說,我是臺灣過得最充實、最豐富的女藝人,能有那么多機會,做那么多事情。當然對于酬勞,我只有‘滿意’兩個字,這都要謝謝廠商老板對我的肯定!
事實上,除了主持人的身份,林志玲全面進攻影視、歌壇的工作都在進行中。(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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