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德國、印度和巴西四國聯盟8日向聯合國成員國散發(fā)了有關安理會擴大的新框架性決議草案,繼續(xù)要求增加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但表示新常任理事國的否決權問題可以等到安理會擴大完成的15年后再予以解決。
新決議草案仍堅持其原先提出安理會“增常
”方案,即要求增設6個常任理事國席位和4個任期2年的非常任理事國席位。其中,亞洲和非洲分別擁有2個新增常任席位,拉美及加勒比地區(qū)和西歐各獲得1個新增常任席位。4個新增非常任席位由亞、非、拉和東歐4個地區(qū)平分。
新決議草案對有關否決權問題的立場進行了修正。新草案除了與原草案一樣強調安理會新常任理事國應和現任5常任理事國承擔相同的責任和義務外,還增加了推遲解決否決權擴展問題的內容。新草案說,在聯大舉行會議審議安理會此次改革成果并解決新常任理事國的否決權問題之前,新常任理事國將不行使否決權。
根據新草案,安理會擴大仍將分三步進行,即先由聯大通過框架性決議草案,然后選舉新常任理事國,最后就安理會擴大通過有關修改《聯合國憲章》的決議。新草案建議對憲章第27條、第108條和第109條進行修改,將擴大后安理會通過決議所需贊成票數定為14票,并注意體現聯大尚未就安理會新常任理事國否決權作出決定這一事實。
新草案說,聯大將在憲章修正案生效(即安理會擴大正式完成)15年后,舉行會議審議安理會此次改革的成果。這是除否決權問題外,四國聯盟對原草案所做的第二項主要改動。根據原草案,聯大應在2020年舉行安理會改革審議大會。
四國聯盟未在新草案中提及將草案付諸聯大表決的大致時間,也未重申其此前提出的完成安理會擴大三步走程序的時間表。5月16日,四國聯盟在聯合國散發(fā)了第一份有關安理會擴大的框架性決議草案,并提出了安理會擴大三步走的時間表,即聯大6月辯論并通過決議案,7月中旬選舉新常任理事國,7月底通過有關修改《聯合國憲章》的決議。
根據《聯合國憲章》的有關規(guī)定,憲章修正案需至少得到聯大三分之二成員國(包括安理會現任5個常任理事國)立法機構的批準后方能生效。(完) (記者楊志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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