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趨勢,像楊云等人年齡十幾歲,正是讀書接受教育的時候,不好好學習,最終對他人造成了傷害。楊云家長要負一定的責任,作為小霞的父母,沒留守在家照顧,最終導致悲劇的發(fā)生。
刊登此文,希望能引起家長們及整個社會都要反思。希望家長多在自己的孩子身邊,多了解他們,及時發(fā)現(xiàn)
孩子們的一些不良習慣,加強對自己的孩子的教育,避免不懂事的孩子毀了自己,給他人帶來傷害。
昭通一少女校園受辱 暴露出校園管理漏洞
昭通市巧家縣一名14歲少女在校內被同學強奸,由于作案者年齡太小,公安機關決定不予追究刑事責任。雖然此舉完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但同時也使得受害少女陷入了“有冤無處申”的凄苦境地:作案者沒有受到任何形式的處理,現(xiàn)在甚至連人都找不到了,受辱少女卻不得不被迫輟學,遠走他鄉(xiāng)。近日,本報記者到巧家就此進行了調查采訪。
慘遭侮辱 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周清高是巧家縣包谷垴鄉(xiāng)紅石巖村的一民普通村民,現(xiàn)年39歲。1993年,妻子生第二個孩子的時候出現(xiàn)難產,大人小孩都沒能保住。之后,他再婚,并帶著第二個妻子到昆明打工,由于都沒有什么技能,他們只能在郊外一處采石場靠賣苦力維持生活。他一走,家里就只剩下女兒小霞和兩個年邁的老人了。去年9月,小霞進入包谷垴鄉(xiāng)中心學校初一就讀,她成績在班上名例前矛。性格活潑、人長得漂亮,很多老師和同學們都喜歡她。
然而,就在這所學校,不幸降臨到了她來的身上。去年12月1日20時40分,晚自習剛剛結束,以初一年紀學生楊云(12歲)為首的四五個男同學在教室門口攔住了小霞。隨即,在不少同學的圍觀下,小霞被楊云按倒在地,實施了強奸。受害人家屬報案后,經過鄉(xiāng)派出所偵查,認定強奸行為確實已經發(fā)生。今年3月28日,巧家縣公安局作出《撤案決定書》,“我局辦理的小霞被強奸一案,因犯罪嫌疑人楊云未滿14周歲,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資料顯示 希望楊云能受到處罰
在事情暴露出來的今年1月初,周清高找到學校,這個老實巴交的農民不提任何賠償問題,只是強烈要求,將“強奸犯”繩之以法。由于校內已經議論紛紛,小霞承受著太大的精神壓力,根本就不敢再去學校,在幾經交涉無果后,他不得不帶著女兒遠走他鄉(xiāng),來到自己在昆明打工的采石場。
受害人的一個女同學在事發(fā)后寫給公安機關的材料里說:“有一天,小霞說她被楊云強暴了,我一聽,心里非常難受,怕她會懷孕。過了幾天,就聽學校有好多人在說,小霞懷孕了。我跑去問她是不是這樣,她說恐怕是真的!2004年12月10日,我就拉著她去找顏某買打胎藥,買成40元,當時她沒錢……又過一段時間后,小霞的爸爸知道這事了,就堅持要帶他這可憐的女兒去昆明讀書。我問小霞,她說是這樣的,我的眼睛里一下子就流出了眼淚,她也哭了……小霞真是個可憐的人,一來讀書就被人給害了……“這名女同學還在材料中這樣寫道:“我真恨楊云,恨不得讓他死,如果他還繼續(xù)在學校上學,也許還會有更多女孩受到侮辱,希望他能受到處罰!
但事實如何呢?由于公安撤案,學校也沒對作案者進行處理,作案的楊云就已經自動“退學”,很快就連人影都找不到了。打聽到其父母在鄉(xiāng)上做小生意的消息后,周清高多次前往尋找,但都是失望而歸。
律師說法 校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近日,記者來到距昆明市區(qū)大約50公里的一處采石場找到周清高。在一間十二三平方米土房里,周清高說,他和現(xiàn)在這個媳婦都在石場打工,去年又生了一個女兒,同父異母的姐姐小霞每天就呆在家里照顧小妹妹,并負責一切家務。
面對記者,14歲的小霞顯得緊張、一臉木吶,說話速度緩慢。周清高說,事發(fā)后女兒受到了很大的刺激,長期以來處于一種比較混沌的精神狀態(tài)中。經昆明總醫(yī)院診斷,患上了“創(chuàng)傷后應激障礙”,還有重度焦慮感、害怕感多多種精神方面的疾病和癥狀。今后,還需要一個長期的治療過程。
5月初,周請金馬法律服務所主任趙凱為代理人,專程從昆明趕往巧家,找到包谷垴鄉(xiāng)中心學校和縣教育局進行協(xié)商,各方也沒能達成任何實質性的處理意見。趙凱分析說:孩子的絕對無辜的,在學校內發(fā)生這樣的事情,校方及管理部門的過錯非常明顯,因此,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縣教育局 暴露出校園管理問題
記者就此在巧家進行調查采訪時,該縣教育局今年1月初才上任的局長王朝德就此表示:這個事情確實暴露出校園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種種問題,其形勢是非常嚴峻的,但這是個全國性的問題。具體到個案,不可能是家長想怎么處理就能怎么處理的,因為個中原因非常復雜。
王朝德說:“小霞的這個案子,公安機關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是依法辦事,但刑事責任免了,受害人家屬怎么不去追究他們的民事責任呢?作案者是未成年人,可他有法定監(jiān)護人啊,你不可能要求學校和教育部門來承擔全部的責任吧,我們的責任究竟有多大,依據何在?這個得由法院來劃分。但如果受害人家屬能就具體數(shù)字與教育部門達成一致意見,我們可以作出這部分的補償,至于其他的責任,他們只能再去找作案人要了。”(文中小霞為化名)
對話受辱少女:我跟他們沒有矛盾
近日,記者來到距昆明市區(qū)大約50公里的一處采石場,與輟學中的小霞進行了一番交談。
記者:你是什么時候開始輟學的?
小霞(遲疑良久):我記不得了。
記者:那幾個男同學平時跟你是不是有過矛盾?
小霞:沒有,我跟他們根本就不熟。
記者:哦,那當晚他們是怎么欺負你的?
小霞(面露恐懼之色):……那天晚上剛剛下了晚自習,他們幾個就在教室外堵著我,其中那個楊云就說,要那個……
記者:就在教室外面?
小霞:對,在教室門口。
記者:當時你是什么反映?周圍的其他人呢?
小霞:我大聲說不要這樣、不要!其實的人差不多走光了,跟他在一起的那幾個男同學都一起起哄……
記者:那么現(xiàn)在想回學校讀書嗎?
小霞:不,我再也不要回去了,不讀了……
記者:你恨不恨那個同學(指楊云)?
小霞:我要報仇!讓公安把他抓起來……
對話李副校長:沒有報警是因為沒查實
記者:去年12月1日晚上的事情是怎么發(fā)生的?
李官堂:這個……我只是副校長,顏學成校長不在,這個我不是很清楚。
記者:你這個副校長不是專門分管安全保衛(wèi)工作的嗎?
李官堂:……這個事情是發(fā)生了將近一月后,大概是今年1月初吧,我們才知道的,是小霞的班主任老師說出來的。
記者:也就是說整整一個月期間,學校都沒發(fā)生受害女生有什么異常?
李官堂:她看上去是比較正常的,所以我們就沒發(fā)現(xiàn)。但發(fā)現(xiàn)后我們就采取了很多措施,找到了她所說的那幾個男同學調查了解。但還沒調查到楊云那里,他就沒來讀書了。
記者:也就是說你們并沒有報警?
李官堂:沒來得及報警是因為我們還不了解情況,不知道是否確實。
記者:這件事情暴露出來后,學校有沒有帶受害女生做檢查?因為不能排除懷孕的可能。
李官堂:我們問了她了,應該不可能。
記者:校方的處理態(tài)度有點消極吧?
李官堂:這個……后來他們家長報案了,派出所介入了,我們很配合派出所的工作。所以情況比較特殊,就暫時沒做進一步處理了。
記者:學校里發(fā)生這樣惡劣的事情,你覺得校方在管理上有責任嗎?
李官堂:責任應該是多方面的,不能光說是學校管理上出的問題。學;A設施太差,連基本的圍墻都沒有,我們老師也不可能24小時都跟著學生跑啊…… 本版稿件
首席記者 溫星
編輯:林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