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反貪局破獲腐敗案從一大型國企揪出受賄副總
早報訊日照某大型國有公司常務副總經理趙萬年與建筑工程個體戶和審計事務所副所長相互勾結,提高工程決算價格,從中謀利,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沒收受賄所得38.4萬元。日照市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近日公開了相關案情。
個體戶攀上國企“財神” 檢察機關查明,2002年,正在日照某大型國有公司承攬工程的個體戶錢志尚通過他人介紹認識了該公司的副總趙萬年,他知道,只要抓住了趙,抬高最終決算價格,就等于抓住了“財神”。
趙萬年,男,57歲,家住濟南市區(qū),2003年4月,由山東發(fā)達信托投資公司委派到日照市某大型國有企業(yè)任副總兼財務總監(jiān)(副處級)。
錢利用趙工作之余很孤獨的心理,先是多次約其吃飯,然后陪其打牌、打麻將。一次周末,錢約趙一同到南方某地洗溫泉浴,大方地拋給了趙萬年2萬元,讓他買點紀念品,趙欣然笑納。回到賓館房間,趙發(fā)現床上躺著一名漂亮女子。此后,錢多次給趙提供金錢美女。
錢志尚向趙萬年坦言:他所干的工程保本價是500萬元(實際成本只有400萬元),他已經向公司申報了650萬元,如果趙能夠協調威海某審計事務所的李志強在審計時給予照顧,他愿意拿出50萬元作為對趙、李兩人的回報。
三方共謀中飽私囊
2002年,威海某審計事務所為達到順利攬到審計工程的目的,輾轉聯系到趙萬年,并派出該事務所副所長李志強為趙萬年先行送上8萬元“見面禮”,并承諾中標后再為其購買一輛高級轎車。不久,威海某事務所順利中標。
最后,錢志尚的工程被審計到了600萬,趙萬年和李志強也獲得了50萬元的報酬。
神秘舉報人牽出大案
2004年3月,日照市檢察院反貪局辦公室突然接到了一個神秘舉報電話,稱某人向趙萬年行賄2萬元。專案組深入偵查,最終牽出了系列大案件。
去年,趙萬年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沒收受賄所得38.4萬元,并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李志強因犯公司企業(yè)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沒收受賄所得38萬元,并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今年3月24日,錢志尚因涉嫌行賄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文中人物皆為化名)(劉國林張傳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