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東信訪局在人民公園舉行大型咨詢活動,宣傳國務院今年1月份公布的新信訪條例,該條例將于今年5月1日起實施。新問題:信訪渠道不夠暢通 據(jù)介紹,當前信訪工作存在以下一些問題:信訪渠道不夠暢通,有的地方或者部門對信訪人反映的問題推諉塞責,攔截、阻礙群眾正常
信訪;信訪問題處理層層轉送,只轉不辦,責任不清,效率低下,造成矛盾堆積;對處理信訪事項的機關監(jiān)督力度不夠;對侵犯群眾利益引發(fā)信訪問題的違法行政行為缺乏明確的責任追究機制;對新出現(xiàn)的破壞信訪秩序的行為,現(xiàn)行條例缺乏必要的規(guī)范。新規(guī)定:上訪人數(shù)禁超5人 據(jù)介紹,根據(jù)新的《信訪條例》,信訪一般應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形式;如采用走訪形式的,應到相應機關設立或指定接待場所;如有多人提出共同的事項,應推選代表,人數(shù)不得超過5人。信訪人對處理意見不服的,可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30日內請求原辦理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復查。對復查意見不服的可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30日內向復查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請求復核。對復核意見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各級人民政府信訪機構和其他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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