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昨天,建設部通過官方網(wǎng)站公布了《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與我市現(xiàn)行政策相比,這份指導意見降低了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擴大了可貸款群體。
指導意見中提出,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不應低于5%,原則上不高于12%。目前我市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
的繳存金額分為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分別按照職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乘以本年的繳存比例得出。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最低為7%,最高為20%,其中外資企業(yè)單位和個人的繳存比例最低為10%,最高為20%。
指導意見還規(guī)定進城務工人員、城鎮(zhèn)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yè)人員購買自住住房時,可按規(guī)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此外,意見中還提出,職工調動工作,原工作單位若不按規(guī)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變更登記和賬戶轉移手續(xù),職工可以向管理中心投訴,或者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賬戶轉移手續(xù)。這一規(guī)定破解了跳槽職工原單位作梗的難題。
記者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我市已收到建設部出臺的這份指導意見,并正在就此研究制定我市的實施意見。(記者閔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