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公路發(fā)展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首發(fā)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畢玉璽以他的經歷告誡人們,從天使到魔鬼,這段路并不漫長。
罪名
和犯罪清單
3月16日上午,北京市紀委在中華世紀壇正式公開了畢玉璽的懺悔書,其用意是為3月21日即將舉辦的北京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提前宣傳。據(jù)北京市紀委宣教處孟主任介紹,該展覽挑選了2000年后各領域的42個典型案例,而畢玉璽的案例是展覽的“重點”。該部分的導言是“高速腐敗,人生路上亮紅燈”。
與此同時,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畢玉璽簽收完自己的死緩判決書,然后略微欠身,低頭向審判人員鞠了一躬。這時,時鐘定格9∶30.
1993年至2004年,畢玉璽利用自己擔任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長、首發(fā)公司董事長、首發(fā)房地產公司董事的身份,共收受25人77次賄賂1004萬余元、私分國有資產300萬元,此外,還直接索賄15.5萬元。
據(jù)此,法院認定畢玉璽受賄罪名成立,判處其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認定他私分國有資產罪名成立,判處其3年徒刑,并處3萬元罰金。鑒于“畢玉璽涉嫌犯罪被審查后,能如實供述受賄的犯罪事實,有認罪悔罪表現(xiàn),且大部分贓款被追繳”,法院決定對畢玉璽執(zhí)行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這時的畢玉璽,一臉平靜,似乎他對此判決早已有了心理準備。這一表現(xiàn),與6天前大相徑庭。3月9日上午9時,畢玉璽涉嫌受賄、私分國有資產案在北京市一中院西中法庭第一次開庭審理。據(jù)報道,由于畢認罪態(tài)度較好,原定審理3天的案件,在10日下午即告結束。也就在最后的陳述中,滿頭白發(fā)的62歲的畢玉璽流下了眼淚。
犯罪手段
時間前推6年,當時的畢玉璽做夢也想不到,6年后,他將遭遇“牢獄之災”。1999年9月16日,經北京市政府同意,首發(fā)公司正式揭牌運轉,它負責北京的高速公路建設、運營管理、融資和相關產業(yè)開發(fā)。從北京市委市府的角度看,該公司成立的目的就是為了上馬五環(huán),解決北京日益增長的交通需要。
這時,1994年陳希同在位之際從大興縣縣長調任北京市交通局常務副局長的畢玉璽,又迎來事業(yè)騰飛的契機:他走馬上任,出任首發(fā)公司董事長,官至正廳(局)級。
2001年10月23日五環(huán)路二期、三期工程施工和監(jiān)理資格預審招標啟動,共有全國77家施工承包商和18家監(jiān)理單位購買了資格預審標書。正是這次招標,為畢的落馬埋下伏筆。
2003年11月1日,五環(huán)路通車,畢卻未能親自到現(xiàn)場看看。這時的他,已經不能代表公司出席這樣的活動了。此前的5月26日,北京市委組織部部長趙家琪、市城建工委書記張鳳朝等到公司宣布:大興區(qū)區(qū)長郭普金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免去畢玉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職務。
案情很快真相大白。當時媒體報道,1994年至2003年間,畢利用職務之便,通過介紹、推薦和打招呼等方式,先后幫助多人在五環(huán)路等公路建設工程及相關配套項目上牟取利益,他本人多次收受他人巨額賄賂,涉案金額竟高達6000萬元人民幣。辦案人員僅從畢玉璽家中就搜出現(xiàn)金1000多萬元。據(jù)說,這一數(shù)據(jù)后來得到檢察部門的否認。
據(jù)《華夏時報》援引中央相關部門一位官員的話說,自五環(huán)路工程進入后期以來,中紀委多次收到關于畢玉璽涉嫌貪污行為的舉報。因為中紀委只直接查辦副部級以上高官的問題,畢玉璽案由北京市紀委直接查辦。有意思的是,知情人士透露,在審訊過程中,畢玉璽起初咬定只收了些“喝茶錢”。
罪犯發(fā)端
畢玉璽,1942年生于通縣(1997年4月改名通州區(qū),屬北京市)馬橋鎮(zhèn)西田陽村一個普通農民家庭,后來由于仕途順利,他成了村里出的最大的官。據(jù)他的親戚回憶,畢幼時極聰明,學習很好!拔母铩敝酰敃r的北京市勞動大學(后更名北京農學院)招工農兵大學生,畢玉璽就去上了大學。
“文革”后,畢玉璽陸續(xù)擔任公社管委會副主任、主任、書記。1984年,升任通縣縣委組織部長,后又歷任縣長助理、常務副縣長。通縣是畢成長和仕途起步之地。
據(jù)說,畢在通縣時,確實有一定的能力,作風也比較潑辣,膽子大,很有想法,也能從上頭要來錢,其中就包括他為縣里爭取到資金修建運河大街和玉帶路。他曾經說過,要保證這兩條路的質量10年不出問題。實際上這兩條路的使用情況也確實不錯,由畢提議修建的運河大街一帶,今天已經建成奧體公園和觀光碼頭,成為通縣著名的風景區(qū)。
但畢離開通縣也正是由于修路中出了問題。那條玉帶路修建于1986-1988年,主持者正是時任副縣長的畢玉璽。在1990年,玉帶路工程曝出一起貪污案件,工程包工頭胡占鰲因經濟問題入獄,其公司會計在獄中自殺。受此牽連,當時通縣市政管理所的所長和書記都被開除了公職。
玉帶路案件發(fā)生后,市里就派人考察領導班子。調查后,雖沒有證據(jù)顯示畢玉璽與玉帶路的貪污案有直接牽連,但不過案發(fā)不久,畢就離開了通縣。在他離開通縣時,并沒有慣常的領導班子歡送儀式。
案發(fā)過程
從通縣調走,畢被安排到北京市農口。在畢看來,農口是個清水衙門,他更愿意從事他曾經分管過的交通口。據(jù)說,在經過不斷反映意見后,他被調到交通口。
能夠調到交通口,有這么一個傳言。說是畢玉璽還在通縣當縣長時,在一次為修建高速公路舉行的會議上,他在主席臺上對北京市交通局一位老領導“咬耳朵”,說自己以前對修公路很熟悉,想到交通局來干。80年代末期,這位老領導是在修建京津塘高速公路時與畢玉璽相識的,高速路經過通縣,必須和縣里協(xié)商征地拆遷等事宜,很會辦事的畢玉璽很配合他的工作。
1991年,在這位老領導默認下,畢調到交通局分管基建、后勤、行政。工作了一年多時間,畢留給這位老領導的最深印象是:有想法、有點子、思想解放、敢說敢做。1992年,這位老領導退休時,也曾有意讓50來歲的畢玉璽接班,但因為關于畢的一些傳聞,他最終沒有當上交通局局長。
2003年畢被免職后,2004年5至7月間,一個叫蘭義的通州人受到了司法機關調查,畢的事情陸續(xù)浮出水面。1991年,蘭義曾因收受蔬菜公司一個部門經理的賄賂而被判7年徒刑。入獄時,蘭的身份是通縣招待所副經理,通縣招待所是通州賓館的前身,是縣政府直屬單位。蘭和畢是好朋友。據(jù)說,蘭當初入獄是為了給畢“頂罪開脫”。
1996年,蘭獲減刑出獄,正趕上修建京沈高速公路,蘭隨即在高速公路位于通縣田府村的生活區(qū)旁邊獲得了大片土地,用以張羅最初的養(yǎng)殖項目和藍玥度假村。據(jù)藍玥度假村的工商注冊資料顯示,公司的注冊資本僅100萬元(2004年4月注冊)。能夠建成度假村,據(jù)說畢起了很大作用。
隨后,首發(fā)公司原副總經理金德民也因涉嫌受賄被逮捕。金德民分管產業(yè)開發(fā)工作,同時是首發(fā)房地產公司法人代表。被牽涉的兩名建筑商也在通州,而且這兩個人都與畢有關系。2004年9月1日,宋莊鎮(zhèn)民營企業(yè)通州宋莊建筑公司董事長張桂軍已被司法機關拘捕,案情也與畢有關。
這些事情的暴露,與五環(huán)路高昂的造價有關。據(jù)悉,審計部門在對五環(huán)路的造價審計時發(fā)現(xiàn)“部分工程造價明顯高于合理造價”,紀檢部門隨后介入調查。有媒體計算:全長98.58公里的五環(huán)路,批復概算投資為136.4億元。而全長65公里的四環(huán)路,道路工程花了只有70多個億。相差不足35公里,預算高出約66個億。粗略計算,五環(huán)路的每公里造價是1.38億,四環(huán)路為1.07億。
2004年5月,畢玉璽被“雙規(guī)”。同年8月,畢玉璽涉嫌受賄被刑拘;8月20日,市檢一分院決定逮捕畢玉璽。2005年2月底,畢玉璽被檢察院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本報記者 許凱
編輯:林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