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2月4日,2004年青島市“12.19”特大搶劫殺人案告破,犯罪嫌疑人佟某被抓獲,并供認持刀搶劫案5起。
1月20日晚21時,四方區(qū)瑞昌路106號居民王某行至自家樓下,被一男青年持刀捅傷后搶劫背包一個,內(nèi)有夏新手機及現(xiàn)金等物。2月3日,專案組通過縝密偵察獲悉,
曾在本市某修理廠打工的山東沂水縣農(nóng)民佟某(男,現(xiàn)年18歲)于案發(fā)后到本市一個體手機店賣過一部夏新手機,經(jīng)確認手機確是王某1月20日被搶的。2月4日,民警在其打工的單位將正在收拾行李欲回家過年的佟某抓獲。
到案后,佟某很快供認了1月20日持刀搶劫的犯罪事實。同時,民警在對其隨身物品的搜查中,其行李中的一女士錢包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通過對近期本市幾起搶劫、盜竊等侵財案件的串并,民警發(fā)現(xiàn)2004年12月19日四方區(qū)商城路發(fā)生的一起夜間搶劫殺人案件受害人被搶錢包的特征與此錢包相仿,而此案件作案手法也與佟某作案手法相似。辦案民警加大審查力度,最終迫使佟某供認,2004年12月19日晚21時,佟某從錯埠嶺跟蹤受害人至商城路15號附近,從背后持刀威逼搶劫財物,受害人反抗,被捅數(shù)刀,致死亡。佟某還供認自2002年以來竄至青島,以夜間單行婦女為目標,持刀搶劫作案4起的事實。
2月6日,佟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朱人杰賈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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