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2月4日訊(記者彭東)今天從省教育廳了解到,為更好地籌集資金,加大教育投入,省政府確定,從今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征收地方教育附加,重點用于改善農村中小學辦學條件,提高基礎教育水平。
據了解,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fā)了《關于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稱,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有關規(guī)定及《財政部關于同意山東省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批復》(財綜〔2004〕73號),省政府確定,從2005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經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項目,開征地方教育附加的主要目的是解決原省定“四項教育費”和農村教育事業(yè)費附加取消后農村教育經費不足的矛盾,更好地籌集資金,加大教育投入。
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對象及繳納比例為:凡在山東省行政區(qū)域內繳納增值稅、營業(yè)稅、消費稅(簡稱“三稅”)的單位和個人,按實際繳納“三稅”稅額的1%繳納地方教育附加。
各級地方稅務部門負責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納入政府基金預算管理。
編輯 張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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