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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亮“嫖娼”不假 色誘打劫他的兩嫌犯均被判刑六個月
青島新聞網(wǎng)  2005-01-28 02:28:58 早報綜合
 

  
    早報綜合消息   “寶馬彩票案”主角劉亮(圖)“涉嫌嫖娼事件”終于有了定論。近日,對以色情引誘并打劫劉亮的
一男一女兩嫌犯,浙江臺州路橋區(qū)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處兩犯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26日,浙江吉奧汽車公司聲明:由于劉亮的行為“不夠檢點”,公司決定終止與劉亮簽訂的形象大使合同。

  在受聘為吉奧公司形象大使僅兩個月后,去年9月21日,因涉嫌嫖娼遭劫,劉亮再度成為媒體關(guān)注的焦點,各種版本的說法流傳于街頭市井,劉亮本人的解釋又前后矛盾。這次法院的一紙判決,為公眾揭開了真相。

  法官稱,吳某與劉亮有過色情價格交易,但最終沒發(fā)生性交易。

  新聞回放

  檢方指控:2004年9月21日18時許,犯罪嫌疑人吳某(女、33歲)和男子張某等4人在臺州路橋區(qū)石浜公園碰到劉亮。吳某將劉亮色誘至屋內(nèi),乘劉亮將衣服和手機放在床邊的木柜上,并俯臥在床上的不備之機,吳某的同伙潛入房內(nèi)竊取了劉亮褲袋內(nèi)的人民幣1300元及手機一部,得手后,吳某借口逃離現(xiàn)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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