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1月23日電河北遷安市便民眼鏡城在報紙上用“藏頭詩”形式抬高自己,貶低競爭對手大明眼鏡有限公司,引起訴訟。日前,遷安市人民法院一審認為,“便民”的行為損害了“大明”名譽權,要求其公開賠禮道歉。 “藏頭詩”影射對手 據(jù)了
解,大明眼鏡有限公司與便民眼鏡城,是遷安市區(qū)內兩家較大眼鏡經(jīng)銷企業(yè)。兩家企業(yè)為宣傳自己的產品和服務質量,經(jīng)常通過當?shù)孛襟w做宣傳廣告。 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11月15日,便民眼鏡城在《遷安時訊》報第二版上登載由自己提供廣告詞的廣告,內容為:“便民誠信規(guī)模大,民心所向送光明,偉業(yè)不亢又不卑,大膽創(chuàng)新非昔比”。廣告詞的每句話在報上上下排列,四句的第一字連起來念是“便民偉大”,四句的最后一字連起來念是“大明卑比”。該廣告刊載一期后因有人反映而停載。 法院判決公開道歉 法院認為,四句廣告詞頭四個字相連和尾四個字相連即為“便民偉大、大明卑比”,而且一目了然,且已被第三人所知悉。又因“比”與“鄙”是諧音,在客觀上會使人認為“卑比”和“偉大”是反義詞。便民眼鏡城這種公開抬高自己貶低他人的行為損害了大明眼鏡有限公司的名譽,是違法的。而且從“便民偉大、大明卑比”的內涵中可以認定被告存在著主觀故意的過錯。法院據(jù)此判決,便民眼鏡城在《遷安時訊》報第二版上為大明眼鏡有限公司恢復名譽,并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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