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招聘的幌子,騙取應聘者的個人資料后,假冒他人身份申辦銀行信用卡,然后惡意透資。運用如此詐騙手段,一犯罪團伙在9個月之內(nèi),詐騙金額達47萬元之巨。昨日,盧灣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22份簡歷騙得47萬元
沈某是江蘇人,無業(yè),一直在上海游蕩
。此前他曾因盜竊罪、詐騙罪先后被判處2年及2年6個月有期徒刑。2003年4月,沈某刑滿釋放后,認識了石某、吳某等人,預謀冒用他人身份進行信用卡詐騙。
此后,沈某等人冒用上海置地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工業(yè)商務展覽有限公司等數(shù)家公司的名義,向外發(fā)布虛假招聘廣告,引得應聘人員投簡歷;然后又使用偽造的身份證及公司印章,冒用應聘人員的名字填寫虛假的信用卡申請表,在本市多家銀行申請個人信用卡;拿到信用卡后,他們又通過提現(xiàn)、透支消費等方式進行詐騙活動。從2003年8月到2004年5月9個月的時間里,共騙得22名應聘者的個人簡歷,申請了48張信用卡,詐騙金額累計達到47萬余元。
個人信息泄露嚴重
上海某高校大四學生小黃忙于求職,突然接到一自稱某保險公司代理人的電話,問是否需要購買保險!拔覐臎]有給這家公司投過簡歷,但對方卻連我的家庭地址、電話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而家住楊浦區(qū)的葉先生則更加詫異。寶寶還沒滿月,家里電話便頻頻受到騷擾,不斷有公司來詢問是否要制作胎毛筆、是否要買保險等等。“我根本就沒聯(lián)系過他們,但他們怎會知道我寶寶出生的事呢?”
類似的現(xiàn)象還有:剛入住新房沒多久,就不斷收到房產(chǎn)中介的電話,詢問是否有意出售房屋,最多一天多達10多個,讓業(yè)主不勝其煩。
…………
新聞晨報在過去一年中,曾報道過類似個人信息泄露事件10多次。
“隨著社會信息化的發(fā)展,獲取他人資料的方式變得非常容易。”一位熟知招聘內(nèi)幕的業(yè)內(nèi)人士向記者揭秘,由于目前人才市場供大于求,一個招聘廣告便可引來無數(shù)簡歷,其中大部分簡歷都被隨處遺棄,一些單位還用它來當辦公用品,或者賣給保險公司發(fā)展客戶。一些商家還和招聘單位以及醫(yī)療服務機構“聯(lián)動”,獲取他人信息以拓寬銷售渠道。
個人信息保護法呼之欲出
越來越多的個人信息泄漏事件引起了各方關注,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也呼之欲出。據(jù)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專家建議稿已于前天完成,并遞交國務院信息辦,不久將進入立法階段。在這份建議稿中,規(guī)定了個人信息保護范圍“不只保護個人隱私”,還包括手機號、住址、醫(yī)藥檔案、職業(yè)情況等。只要對方透露了你的信息,不管是故意還是過失,都屬違法。
法律法規(guī)的出臺,無疑能更好地保護市民權益,但市民自身也應增強保護意識。
無論在商家或銀行辦理會員卡等個人業(yè)務,招聘會投送簡歷,還是在公共場所住宿登記、上網(wǎng),都要注意保護好個人關鍵信息,避免被他人盜用。
晨報提醒:4種證件謹慎保管
●身份證身份證是用于證明公民個人身份狀況及便于公民從事各項社會活動的個人證件!渡矸葑C法》規(guī)定:“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處200元以下罰款”、“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處10天以下拘留”。
●社會保障卡社會保障卡作為身份的另一種識別證明,其使用范圍正逐漸擴大,除了醫(yī)療還將包括就業(yè)服務、職業(yè)資格、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醫(yī)療保險、工商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甚至商家也用此作為一種經(jīng)營參考,如購買
CDMA手機就必須憑身份證和社保卡。
●護照護照也是一件重要的身份證件,目前其不僅可以在國外作為國籍身份的證明,在國內(nèi)的使用也日益頻繁。
●戶口簿戶口簿和身份證一樣,都是公安機關頒發(fā)的法律證件。戶口簿除具備證明戶內(nèi)所有成員的基本身份狀況外,還具有證明成員間相互關系的作用。 晨報記者
李曉明
責任編輯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