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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處主任出具千余份假公證 被判玩忽職守罪獲刑四年
青島新聞網(wǎng)  2005-01-12 11:25:32 信息時報
 

  千余人損失3000多萬公證處主任韋光彬以玩忽職守罪獲刑4年

  晚報訊 據(jù)信息時報報道,常人眼中,到公證處做公證是尋求法律保障,但廣州等地1000多名群眾卻偏偏因為公證書而受騙,導(dǎo)致3000多萬元投資款打水漂。而炮制這一虛假公證行為的竟是清遠(yuǎn)市連山縣司法局公證處的主任韋
光彬。記者日前從相關(guān)渠道獲悉,韋光彬因玩忽職守罪被連山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據(jù)悉,公證處主任因該行為被判刑的案例在廣東乃至全國都極為罕見。允諾投資可獲高額回報

  2001年10月,清遠(yuǎn)市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天鵝湖生態(tài)旅游管理區(qū)的投資人韋家揚因為沒有錢投資,遂找到該旅游區(qū)副主任陳狄商量對策。隨后兩人商定利用集資手段″空手套白狼″。

  2002年3月,陳狄等人通過虛報注冊資金手段,注冊成立了名為″連山縣天鵝湖生態(tài)旅游管理區(qū)″的民營獨資企業(yè),陳狄在廣州設(shè)了個辦事處。此后,韋家揚、陳狄等人在天鵝湖水庫的周邊地區(qū)到處活動,向當(dāng)?shù)剞r(nóng)民征用土地8475畝。2002年3月至2003年5月29日期間,這伙騙子向投資者允諾″投資水庫可返租土地、能收獲高額回報″等進行集資詐騙。公證處主任出具假公證

  為了將騙局設(shè)計得更漂亮,韋家揚、陳狄等人找到時任連山縣司法局公證處主任、公證員韋光彬,要求韋光彬為他們與投資者的合同進行公證。面對著這些疑點重重的合同,韋真的為兩人出具了616份公證書。見到公證書,廣州等地600多名投資者深信不疑,韋家揚、陳狄兩人為此騙得1500萬元。

  韋光彬的″糊涂公證″不僅這些,在2002年11月至2003年6月,陳狄、韋家揚與虞與輝等人又注冊成立了″連山縣福堂山區(qū)公司″,并在廣州設(shè)了辦事處,隨后又利用上述手法行騙。而韋光彬這次更過分,作出了724份虛假公證,他的這一行為,導(dǎo)致廣州等地700多名投資者的1936萬元打了水漂,全都掉進了陳狄等人的口袋。騙了三千萬行賄近1萬

  2004年初,陳狄等人的詐騙行徑被揭穿,并先后落入法網(wǎng)。今年1月7日,清遠(yuǎn)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陳狄死刑,其余騙子分獲死緩等。而韋光彬也因出具假公證書涉嫌玩忽職守被檢察院立案偵查。

  據(jù)了解,在辦理上述合同公證期間,韋光彬收下韋家揚一部價值3000多元的手機,另有5500元的現(xiàn)金,還收下虞與輝送的300元。在案發(fā)后,韋光彬全部退還上述財物。

  影響惡劣獲刑4年

  上個月,連山法院對韋光彬玩忽職守一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rèn)為,韋光彬給投資者造成了巨大的間接經(jīng)濟損失和惡劣影響,構(gòu)成玩忽職守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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