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據新聞晨報報道,上海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可能有重大突破。今后,市民不但在購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大修住房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而且有可能在連續(xù)失業(yè)兩年以上且生活困難等4種情況下也能提取公積金。這一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政策昨天提交上海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
議審議。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主任洪浩在昨天的會議上介紹說,住房公積金作為長期住房儲金,其用途主要是保障職工的住房消費。但從實際情況來看,一些生活特殊困難的職工改善住房條件的需求遠次于醫(yī)療、養(yǎng)老等方面的基本生存需求,因而按照以人為本的思想,應當允許這部分職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擬新增四種提取條件 ●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職工本人、配偶或者直系親屬因重病、大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連續(xù)失業(yè)兩年以上且生活困難的職工。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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