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顧海兵
外語學習目的——學不致用
從學習目的看,絕大多數(shù)中國人并不必須使用外語。因為:
第一,絕大多數(shù)人(學者或三年后成為學者的大學生、研究生)不可能學貫中西,不可能也不需要都走在國際前沿(尤其在中國這樣一個大國),他們完全可以依據(jù)經濟學分工原理,把更多的時間用在專業(yè)上,不必花費時間從外文原文起步,專業(yè)翻譯人員與智能翻譯系統(tǒng)及極少數(shù)學貫中西的大家所提供的譯作已完全滿足工作需要。如此,不僅節(jié)省時間,而且比他們自己翻譯外文更準確。從另一方面看,大量經典外文原文(如凱恩斯的《通論》、盧梭的《社會契約論》)甚至都遠非專職外語人員(他們還須學習某一專業(yè))所能譯之,如此,一般人還可能攻讀它們嗎?即使所謂學習外文會話,絕大多數(shù)中國人見到外國人、外國人與他們說話的機會又有多少呢?中國人太多了!
第二,當今中國的9年制義務教育及3年制高中教育中,已經學習公共外語(以下簡稱外語)多達9至12年,世界上有什么非高級的課程需要學這么多年?甚至還要在大學繼續(xù)(強制)學習2年?實際上,大學公共外語在重復高中外語,研究生外語在重復大學外語。從對全國大學生、研究生調查中可以證實:我們的學生對大學中重復開設的外語課是不滿意的,他們完全是為了應付考試而學習。也許,在大學階段開設專業(yè)外語(當然不能采用現(xiàn)在的開課方式)是有必要的,公共外語不僅是多余的,而且影響了專業(yè)外語與專業(yè)課程學習。依筆者經驗,我們的大學生、研究生在學習十幾年的公共外語之后,其閱讀專業(yè)外文原著的能力與外文寫作的能力仍極其薄弱!因此,現(xiàn)在的外語學習目的是為外語而外語。
第三,甚至說現(xiàn)在是為外語而學習外語已是過譽了。因為我們的大學生、研究生們及各類人才在學校里學了這么多年外語后,其考托福、GRE、英語四級、六級及實用的能力并不高,他們還需要到校外去參加由新東方之類的民辦學校所提供的外語培訓。也就是說我們的學生需要學習的實用外語課程,現(xiàn)在的高校并沒有提供或提供得很不充分,這也就說明現(xiàn)在的外語學習目的是不清的、定位是不準的。在根本上我們的外語學習是以外語教師為本位、以語言研究為本位。
外語學習內容——不切實際
由于學習目的有誤,使得學習內容不是以學生、專業(yè)、生活為本位,而是變成了外語教師的鉆牛角尖。筆者隨機抽查了幾本英文教材,發(fā)現(xiàn)公共外語為了追求所謂的高級內容,不得不走向大而全、多而雜、偏而怪之路,似乎要把我們的每一個人都培養(yǎng)成為外語(教材)專家。但由于是公共外語,不以外語為職業(yè),又按照中國人學習漢語言的方式編寫教材,甚至讓外語承擔思想教育的任務,結果學習內容離實用甚遠。這里略舉幾例佐證。
例1:由浙江大學編的《新編大學英語》其第1冊第1單元中的閱讀材料就是一個試圖進行思想教育的材料,其題目是A Good Heart to Lean on(編者譯為善良之心,永世相依。依筆者之見,應譯為有心者有力或恒心者事成。此書中還有一些譯文也是值得商榷的。如“如果他找到了一顆善心,那么有這顆善心的人對他來說就是一位大好人”,“你定步伐,我會盡量跟上”,等等)。其實,五千年中華文庫中用來做思想教育的材料可謂浩如煙海,還需要從英文中找嗎?學習這樣的英文,除了外語專家,其他人有必要嗎?何況中英文之間的差異,有些是不可能互譯的,這正如唐詩宋詞是不可譯的一樣(如果譯了,那完全是對唐詩宋詞的徹底否定)。
例2:全國到處都在搞外語熱。筆者手頭有一份某某市民基本英語100句的材料,其內容是:“How much would you like to exchange?你要換多少?”筆者不解,現(xiàn)在到處都有兌換點,這還是一個問題嗎?一個外國人到中國難道不會做準備嗎?據(jù)了解,該市那么多的服務場所(違規(guī))更喜歡美元,外國人在該市還需要把美元換成人民幣嗎?這樣的市民英語不是閉門造車又能是什么呢?外國人到中國來難道不想學一點漢語嗎?與其守株待兔,為什么我們不能主動走出國門大力推廣漢語呢?比如2008年奧運會我們應該主動派出一批人去各國普及漢語(最基礎的,20-30句),一舉多得為何不為之呢?
例3,全國公共英語4級考試內容簡直就是試圖通過英語要把人培養(yǎng)成全才。以北京外國語大學范文杰主編的輔導書為例,它的(各課)內容涉及所有領域。比如,在經濟單元中,它告訴你:推動世界新經濟的十項主要原則,中美關于加入WTO談判的知識,等等。筆者不解,對于非經濟專業(yè)的人而言,有必要掌握這些東西嗎?他們有掌握的基礎嗎?他們學外文是要看外國人寫的英文還是看國內的對外宣傳材料?在地理單元中,它告訴你:尼羅河與白尼羅河。我們學英文是為了了解埃及的尼羅河之作用嗎?我們最需要了解的地理是什么?我們非要通過英文了解嗎?
外語學習效果——得不償失
幾乎可以公認,作為中國教育體系中持續(xù)時間最長、投入力量最大的外(英)語教育是在相當程度上是失敗的,有教授把它說成是″摧毀中國素質教育的一把利劍″(《文摘報》2004.8.22)。與時間成本、費用成本、機會成本相比,外語教育得不償失。絕大多數(shù)人在學習十幾年外語之后,其實際外語能力仍很低。中國人智商、情商并不低,何以外語學習效果如此之低呢?除了學習目的有誤、學習內容龐雜之外,大概與這樣幾個原因有關。
第一,由于人人學外語,這樣就需要龐大的外語教師隊伍。如此,良莠不齊。據(jù)了解,義務教育階段的外語教師普遍能力很低,結果小學的英語變成中學的,中學的英語變成大學的,本來應去教小學英語的卻在教初中英語。本來就不夠的英語師資由于配置上移,更加不均,使教師與學生比例嚴重失調。一個教室常常50-80個學生,甚至百名學生,直接影響了英語學習的基礎。
第二,教育部門在強制普及英語,但學習大環(huán)境并不開放。比如,我們的廣播電臺、電視臺很少播放外國原聲節(jié)目。我們有一個國際電臺在播放時大量插入中文及歌曲,中央電視臺9頻道播放的外文又完全是對外宣傳材料。其實,如果有一個外語氛圍,常聽?矗钟惺裁磳W不會的呢?
第三,學習方法不當,學習年限過長,本來語言是用于說與看,但現(xiàn)在看得少,說的少?吹蒙偈侵冈摽吹耐馕脑纳伲摽吹膶I(yè)外文少,不該看的東西如所謂的語法、特例看得多,結果真看原文反而看不懂、看得慢。筆者隨機翻了一本名為《高中英語語法大全》(李陸桂主編)的書,其第18章是講主謂一致。共講了主謂一致的13種情況。筆者真是不解:這究竟是在學語言還是學技術?恐怕連美國人也說不全、記不住主謂一致有13種情況。語言原本是很活的東西,你非要把它定格,把它變成語言學。如此,外語學習不是鉆進牛角尖了嗎?其實多看原文、少講規(guī)則,自然就熟了。再看看外語學習中的“說”,現(xiàn)在由于師生比例失衡,師生之間能有多少交流?真學語言,一個班絕不能超過20個,5-10個最好。
第四,一個人如果明知學習外文幾乎沒有使用的機會,一個人如果不愿意語言交流而喜歡獨處,一個人如果在比較了解外語學習與其他科目學習成本之后而認為學習外語并不是有比較優(yōu)勢,在這樣的情況下,他被強制地要求學習外語,還可能有好的學習效果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競爭會使人們自然地會在各種科目的學習上作出優(yōu)化選擇,人的時間是有限的,人的資源是有限的,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市場需要,你不讓他學也要學;市場不需要,你強制他學他也學不進去,幾乎絕大多數(shù)天才都是偏才,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偏好,一律強制所有不同性格、不同興趣,不同優(yōu)勢的人必須長時間學習同一個東西,必然扼殺人的多樣性,必然限制人的競爭發(fā)展空間。一項制度如果社會上大多數(shù)人都認為它弊大于利,得不償失,我們的教育部門還應該強硬堅持嗎?
獨尊外語———于法無據(jù)
由計劃經濟轉為市場經濟,也就是轉向法治經濟。對于政府而言,法無規(guī)定的絕不可為,只做法律所規(guī)定的。中國的教育法、義務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從沒有對學校必須開設什么課程作出規(guī)定,也沒有對外語等級考試及職稱外語考試等作出規(guī)定,法律上只規(guī)定可以由國家教育部門制定相關制度,但關于教育部門如何制定這些相關制度的程序沒有規(guī)定。根據(jù)國家的立法法及其他基本法律,凡是涉及公民權利、國家利益的都應該制定法律。顯然,在全國1.2億小學生、近億中學生、千萬大學生、研究生中究竟必須開設什么課程是一件大事,絕不可無法可依,絕不應該由一個部門說了算。從這一點講,目前的外語一票否決首先是沒有法律依據(jù)。不僅政府在非義務教育中無權實行外語一票否決,政府要從職稱外語與等級外語考試中退出,而且任何機構不可在廣告中設立外語壁壘。這就類似于可以抽煙但不可做煙產品廣告。其次是把外語科目抬到這樣一個獨尊高度,甚至還要搞所謂的雙語教學、外語授課(非外語專業(yè)),則既違反了我國的語言文字法等法律(漢語是唯一官方語言,就像人民幣是唯一流通貨幣一樣),否定了中國語言的優(yōu)勢,打擊了中國人的自尊,也影響了中國人素質的提高、專業(yè)能力的增強,忽視了人的多樣性,限制了社會競爭空間,抑制了市場的選擇功能,導致了中國教育資源的相當浪費,阻礙了各種怪才、天才、偏才的成長,扭曲了公正、公平、公開的學術與非學術競爭,降低了中國文化的安全。
當然,筆者不是否定外語的重要性,而是否定外語的一票否決制度,糾正政府在外語教育中的越位(政府直接組織職稱外語、等級外語考試等)、缺位(沒有制定相關法律、法規(guī))、錯位(集運動員、裁判、領隊三種角色于一身),肯定市場在人才選拔中的決定作用。政府要管該管的,政府要提供市場不可能提供、不適宜提供的公共產品,外語教育特別是非義務外語教育顯然不屬于公共產品!
就13億人口大國來說,如果有1%的人外語水平較高,那就是1300萬,難道還不是外語大國嗎?其余99%的人還有必要在學完9年公共外語之后再泛泛而學嗎?
切記,外語是工具,而且并非是人人必須使用的工具;校園里、課堂上學外語僅僅是外語學習的手段之一;政府有所不為才能有所為,廢除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強制公共外語教育是時候了!廢除政府職稱外語考試與等級外語考試是時候了!廢除外語的一票否決是時候了!
(特約編輯Rea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