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記者郭志霞 通訊員張 瑋)日前,平谷法院受理了一起因開玩笑引起的故意傷害案。
此案的被告人劉某和受害人廖某今年均只有19歲,在北京平谷某酒樓打工,廖某是廚師,劉某是前廳領班,兩人經(jīng)常在一起開玩笑打鬧。今年5月16日11時左右,劉某懷疑廖某在背后罵她,于是對廖某說:“你罵我干什么?”廖
某開玩笑地說:“要不你打我兩下?”這樣的回答使劉某更加確信自己的直覺,她對廖某表示“你骨頭太硬,要用刀”。隨后,兩人來到廚房,廖某將右手放在菜板上,劉某舉起菜刀徑直就砍了下去,將廖某右手中指、無名指砍斷。后經(jīng)法醫(yī)鑒定已構成輕傷。
事后,廖某回憶說劉某“就跟鬼上身一樣”。劉某卻說:“我跟他沒仇沒怨,我想一砍他,他一躲,大家一樂,可是真沒想到他沒躲,我當時就傻了!眲⒛吃跒榱文郴ㄈ2000多元醫(yī)藥費后,回了老家,廖某隨即報案。
檢察機關認為,劉某的行為已經(jīng)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懲處。同時,廖某也以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起訴到了平谷法院,索賠醫(yī)藥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2.6萬元。
目前,平谷法院正在進一步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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