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的《瞭望》刊登文章說,跑官、要官、買官之風目前在中國一些地方愈演愈烈,要加以根治,健全干部職務正常晉升機制勢在必行,必須實現從“以人選人”到“以制度選人”的轉變。
健全干部職務正常晉升機制的當務之急是:積極建立健全干部選拔工作的各項具體制度,解決好“無章可循”的
問
題;大力維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的權威性,解決好“有章不循”的問題;增強干部選拔工作制度的可行性,解決好“有章難循”的問題。通過健全干部職務正常晉升機制,分解用人決策者的“壟斷權”、降低“自由裁量權”、強化責任。
第一,實現“少數人選人”到“讓群眾更多地參與”轉變,健全民主推薦機制。
第二,實現從“相馬”到“賽馬”轉變,健全競爭遴選機制。要把競爭機制引入到干部選拔中來,推進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
第三,實現從“定性評官”到“量化考官”轉變,健全考察評價機制。
第四,實現從“個人說了算”到“無記名票決”轉變,健全討論決策機制。
第五,實現從“暗箱操作”到“陽光作業(yè)”轉變,健全監(jiān)督制約機制。
第六,實現從“責任無限小”到“權責統一”轉變,健全責任追究機制。要抓緊制定和完善干部推薦、考察和用人失察失誤追究制度,做到誰推薦誰負責,誰考察誰負責,誰決策誰負責。(沈小平)
編輯 張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