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鞋穿兩天鞋就變大了!弊蛉丈衔,家住江西路的王小姐來到早報讀者接待室反映說,她從中山路一家鞋店買了雙皮鞋,但鞋號小了,要求退換時竟得到店員這樣的答復。
王小姐說,她當時試了一雙37碼的皮鞋,感覺小了,就買了一雙鞋號38的皮鞋。晚上回到家時她發(fā)現(xiàn)鞋盒上
標明了是38的鞋號,但鞋底的標號卻是37號。記者隨后聯(lián)系了這家商店,工作人員解釋說,這種皮鞋38號的賣完了,看到王小姐急于買鞋就把37號的鞋盒上貼了38號的標志。該店經(jīng)理表示道歉并將退還王小姐的購鞋款。本報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