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金壇市薛埠鎮(zhèn)一45歲男子,為了發(fā)泄獸欲,竟然在女兒14周歲時就開始對其施暴,在4年內(nèi)實施強奸多次,并最終導致女兒懷孕。
3月8日上午,一位16歲左右淚光盈盈的女孩來到金壇市朱莊村轄區(qū)派出所報警,她告訴警察,父親多次強奸自己。接警后,警方迅速行動,在朱莊村一出租屋內(nèi)將犯罪嫌疑人洪方強(化名
)抓獲。
據(jù)了解,報警的女孩是洪方強17周歲的女兒洪紅娟(化名)。幾年前,她的母親因家庭矛盾喝農(nóng)藥自殺。從那以后,她便跟隨父親。在2001年7月,洪方強將已放暑假的洪紅娟帶到南京,夜晚在建筑工地宿舍內(nèi)對其施暴。洪方強見年幼無知的女兒沒有告發(fā),事后又多次在夜里強暴女兒。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了洪方強的岳父母所在的洮西鎮(zhèn),因為洪方強結婚后一直住在那里,直到妻子去世后才被岳父母趕走。
據(jù)洪紅娟的阿姨介紹,1987年6月,28歲的洪方強與當時只有16歲的湯曉華(化名)私奔,一年多之后洪方強與湯曉華再次回到上水鎮(zhèn)時,湯曉華懷里抱了一個小女孩。洪方強和湯曉華當時沒領結婚證,孩子的戶口一直沒著落。由于洪方強沒有房子,一家三口全都住在湯家。實在沒錢的時候洪方強就出去打短工,暫時緩解一下困境。沒錢的日子很清貧,為此湯曉華也想出去打工掙錢,而洪方強堅持不同意,理由是湯曉華太漂亮了,外面人多復雜,打工很不安全。為此,雙方經(jīng)常發(fā)生爭吵。洪方強后來竟揚言:“如果湯曉華你要是出去找工作,就殺掉你全家!
1995年,洪方強夫婦又因找工作之事發(fā)生爭執(zhí),吵完架后,洪方強去了鄰居家,當他再回來的時候,湯曉華已喝下半瓶農(nóng)藥倒在家門口。湯曉華死了之后,湯家將洪方強趕出家門。在洪紅娟11歲時,湯家將她接到附近小學上學。在洪紅娟讀四年級下學期的時候,洪方強以女兒長大了應該由他多教育為名將洪紅娟帶回去。
去年6月,湯家聽到村上村民議論洪紅娟肚子大了,好像是懷孕了。開始時湯家認為洪紅娟處于發(fā)育階段,也就沒放在心上。可洪紅娟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湯家這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當湯家就洪紅娟為何懷孕之事與洪方強交涉時,對方竟不理不睬。去年8月,洪紅娟在湯家親屬的陪同下到醫(yī)院做了流產(chǎn)手術,而洪紅娟面對外婆外公時,死也不愿說出是誰讓她懷孕的。
出院之后,洪紅娟不得不離開學校。去年11月,洪紅娟在湯家的建議下上班了。讓湯家覺得不可思議的是,洪方強多次到湯家吵鬧,要求女兒回去與他同住。迫于無奈,洪紅娟只能回到了父親處。
湯家的人告訴記者,13日下午1時許,洪紅娟到她阿姨的單位去找她,稱她心情不好,為了給自己一個清白,她已將多次強奸自己的父親“送進”了派出所。他們這才知道去年洪紅娟懷孕是洪方強亂倫的結果。
由于洪方強沒有房子,他一直在外面租房子,不到半年就搬一次家。因為每一次租房都是先交部分押金,等到快要交房租的時候,他便在夜里偷偷搬家。
記者趕到朱莊村,房東告知,3天前洪紅娟已搬走了。在洪紅娟上班的地方,老板稱,她已有好幾天沒來了。
昨天上午10時20分許,村上的村民聽說記者要了解洪方強的情況,都圍了過來,但他們都不愿提供真實姓名,更不愿拍照,理由很簡單:怕洪方強打擊報復。當知道洪方強已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后,村民無不拍手稱快,都希望洪方強一直被關在牢房里,不要出來;如果被釋放,他的女兒還會被蹂躪。
提到洪方強的人品,村民們都嗤之以鼻。村民張大嬸說,他這個人是個無賴。早些年住在湯家,整天吃喝玩樂,從不認真做事,經(jīng)常做坑蒙拐騙之事。村民看在湯家的面子上,沒有和他計較,可他卻得寸進尺。村里的幾個小店店主一見到他就很怕他,他總是在買完東西后欠賬,從來不還賬,F(xiàn)在他的身份證還押在小店里。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記者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