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xié)委員李利君:職務消費,簡言之,即因履行公共職務而引起的各項開支的總稱。它主要包括公務用車、公務接待、出差、會務、辦公等費用支出。據(jù)了解,我國職務消費已經(jīng)占到了全部財政支出的38%以上,嚴重擠占了財政資金,成為各級財政經(jīng)費支出的一大負擔。職務消費已成為黨風廉政建設中的一個難點問題,也是群眾反映強烈的一個熱點問題。
李利君建議:費用一次撥發(fā)超支自負。職務消費貨幣化是指根據(jù)公務員個人職務和崗位特點,將因職務行為引起的費用,通過津貼形式,以年度為計算單位,一次性劃歸領導干部個人支配使用,不再采取由單位集體報支的方式。實施中,要先界定好消費范圍、確定合理的職務消費標準;然后制定規(guī)范程序,實行節(jié)余滾存、超支自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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