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州2月5日電 (記者 林潔 通訊員 劉洪群)
從今年開始,廣東省勞教所將全面鋪開勞動報酬制度。廣東省勞教局今天表示,這一舉措將進一步擴大勞動報酬覆蓋率,適當提高報酬標準,特別是與習藝性勞動結(jié)合起來,使勞教人員掌握一技之長,為回歸社會打下良好的基礎。
去年以來,廣東省勞教系統(tǒng)把落實勞教人員勞動報酬制度作為深化創(chuàng)辦勞教特色工作的“九大舉措”之一,取得了明顯成效。據(jù)統(tǒng)計,截至去年底,廣東省已有23個勞教所實行了勞教人員勞動報酬制度,占全省勞教所總數(shù)的79.3%,累計發(fā)放勞動報酬786.26萬元,共有14萬余人次獲得勞動報酬,月平均報酬52.94元,個人最高月勞動報酬達556.3元。
廣東省勞教場所推行的勞動報酬不包括財政發(fā)放的勞教人員伙食費和勞教所從生產(chǎn)中提取對勞教人員的伙食補貼,完全可由勞教人員自主支配。勞動報酬以勞教人員勞動貢獻為主要依據(jù),實行計時和計件制,同時與所內(nèi)表現(xiàn)、處遇等級(分寬管、普管、嚴管三級)掛鉤,按勞動收益的15%至20%標準予以兌現(xiàn)。
廣東省勞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勞動報酬制度推行以來,在勞教人員中引起了積極反響。一方面,激發(fā)了他們主動參加勞動的積極性,有利于通過勞動對他們的一些不良習氣進行矯治。另一方面,切實解決了部分勞教人員的經(jīng)濟困難。此前,財政給予的每月5元雜費在購置日常用品時往往捉襟見肘,勞教人員改造情緒受到很大影響。而實行勞動報酬制度后,相當多的勞教人員可以通過獲得的勞動報酬,自主購買生活用品和改善生活,有的還預留一定存儲,為解教后回歸社會打下基礎,甚至還有的貧困家庭的勞教人員還將勞動報酬寄回家庭,減輕家庭負擔,起到了很好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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