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昨日,沸沸揚揚的張默打人事件于近日有了最終的處理結果,中央戲劇學院已于1月6日做出了勒令張默退學的決定。
在中戲校園內,記者看到了張貼在布告欄里的有關文告,文中對張默打傷童瑤一事首先予以了正面陳述,隨后表明張默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戲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致他人輕傷者,給予記過、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學處分”的規(guī)定,而由于張默曾在2002—2003學年第一二學期先后因曠課兩次受到嚴重警告處分,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受到紀律處分的學生,若再次違反紀律給予處分者,應加重處罰,對已受過兩次紀律處分,而又嚴重違反校紀屢教不改的學生,應給予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故經中戲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做出了給予張默勒令退學處分并賠償童瑤全部醫(yī)藥、醫(yī)療費用和必要的營養(yǎng)費用的決定。
記者還從側面了解到,張默退學后,極有可能轉至父親張國立擔任校長的重慶影視學院繼續(xù)學習。
對于此事,記者撥通了張國立的電話,是他的助理接的,表示:“張國立今天宣布不接受任何媒體采訪!编囨嫉碾娫拕t一直沒有人接聽。隨后記者又給童瑤手機打電話,童瑤的姐姐接聽了電話,但是表示不方便多說。
昨夜,記者采訪到幾位中戲的學生,有的學生認為:“在此之前,我們學校有這類事情也是這樣處理的,盡管他是名人的兒子也一樣!”有的則認為:“張默退學太可憐了,因為打人退學太不值!
另悉,童瑤已經養(yǎng)好傷回到了學校。(茹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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