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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考試下月初舉行 任何學校不得“連考”
2001年10月18日 01:24:28

姜寶虎

本報訊市教育局昨日確定,本學期的中學期中考試時間為11月5、6、7日三天,同時明確規(guī)定,本次考試不實行統(tǒng)一出題考試,各學校也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連考”,不得給學生排名次。

  據(jù)了解,本次考試重點考查學生理解、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不過分強調(diào)學生對知識的記憶程度,因此市教育局不統(tǒng)一命題,各中學可以根據(jù)自己的進度自主命題。市教育局昨日還明確規(guī)定,本次期中考試任何學校不得組織“連考”。(姜寶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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