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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yán)打”期間頂風(fēng)作案蒙面搶劫歹徒被重判
2001年10月06日 09:23:16

胡淑華史艷軍

本報訊在“嚴(yán)打”期間頂風(fēng)作案,蒙面入室搶劫的5名歹徒,近日受到嚴(yán)懲。

  27歲的武永剛住寧化路,他與黑龍江來青的宋兆明、胡勇伙同梁軍、郭峰(在逃)預(yù)謀,于5月的一天,攜帶短刀、線繩等作案工具,由武永剛帶路,竄至溫州路李某的家庭旅店,由宋兆明哄騙李某開啟房門后,武永剛用絲襪蒙面,與其他4人闖入,將李某的金項鏈、金首飾搶去。然后,這伙歹徒又沖進臥室,將李某的丈夫捆綁,并持刀將其捅傷。五人逼李某、官某交出手鐲、存折、手機等,又從李家床墊下翻出部分現(xiàn)金,并威脅不準(zhǔn)報案。四方法院一審判決主犯武永剛有期徒刑14年,連同前罪未執(zhí)行的二年七個月,決定執(zhí)行十六年七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胡淑華史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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