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重慶訊有“重慶第一貪”之稱的陳新特大貪污、挪用公款案9月29日上午終于有了結(jié)果,重慶市一中院經(jīng)過幾個月的審理,依法判處陳新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現(xiàn)年35歲的陳新原系工商銀行重慶分行九龍坡支行楊家坪分理處會計。從1995年開始,陳新利用職務(wù)之便,大肆挪用公款投入股市。1999年底,因股票虧損巨大,有4000多萬元的“黑洞”無法填補。
陳新于2000年1月2日攜帶280萬元現(xiàn)金和20萬元存折出逃,同年3月10日,陳新在成都被抓獲。(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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