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生活導報>>五版
三年前的存折上寫錯名字
我提不到錢了?
2001年09月25日 02:35:07

許城貴

本報訊因存折上的名字寫錯了,市民裴文慧無法取出存折里的錢。昨天,她向本報熱線2888000反映了此事。

  裴文慧說,三年前她侄子在銀行給她存了1200元錢,前幾天,裴文慧去銀行提錢,因為時間已久,忘了密碼,銀行工作人員告訴她要先辦理密碼掛失。裴文慧持身份證辦理掛失手續(xù)時,工作人員發(fā)現,身份證上的“裴文慧”與存折上的“裴文薈”不符,因此拒絕給她辦掛失。

  記者與工行青島分行市南支行個人金融業(yè)務部取得聯系,工作人員表示,裴文慧可以到

  公證部門去公證,證明這筆錢確實是她的,然后持公證書到銀行先辦理密碼掛失手續(xù),再按相關規(guī)定提取這筆存款。如果以后因這筆存款的歸屬問題發(fā)生經濟糾紛,由裴文慧承擔相應的責任。(許城貴)

 

 

發(fā)表評論】   關閉窗口    
  



 下一篇:

坍塌圍墻不再占路
 

網站簡介 會員注冊 廣告服務 幫助信息 版權聲明 主編信箱

青島日報社/青島新聞網 版權所有 電話:86-532-2865859轉3059 傳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