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貴報7月31日發(fā)表的《王大爺,您快別攢了》、8月3日的《舊習慣該改了》后,浮想聯(lián)翩,特別是8月3日的編者按,特別令人激動,編者是想讓老年人生活得更好些。
老年人好攢些“破爛”。事出有因:過去窮怕了,“修舊利廢”、“成物不可損壞”、“勤儉持家”的觀念比較牢固,事實也是如此。在沒有“兩氣”的年代,老人夏天揀一些冰糕棍攢起來,冬天生火爐,一塊磚頭也要留著,因為實際生活中有用,都能排上用場。
如今,人們的生活水平提高,手頭也有幾個富余錢,有“兩氣”,吃穿都不用犯愁,沒有后顧之憂,所以我那些“用之不能,棄之可惜”的物件就“忍痛割愛”扔掉算了,別像老王同志那樣,再“攢”了,“攢”那么些無用、或用不上的物件,既給生活上帶來些麻煩,又受兒女的斥責何苦呢。
然而,在實際生活中,也難以分清“舊”與“新”,明顯的“缺點”或“優(yōu)點”,要不要“辭舊”?要不要“迎新”?還值得思量,要從生活實際出發(fā),一概“斥”為舊習慣,不好接受。我家既有“時髦”的家電和用具,又有“落伍”的老“古董”,有用了40多年的衣櫥,這種櫥沒有毒、沒有異味,有求之不得的貨真價實的樟木箱,有四條腿的木凳,還有木板椅子,另有兩把孩子們幼年用過小椅子,這些家什,雖與沙發(fā)、地毯不相配套,但實用,這些東西還是應(yīng)該留著的。
總之,“攢”也好,扔也罷,還是“辭舊迎新”,還是從實際出發(fā),從實用著想為好。盧兵健